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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坤新材: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3


证券代码:688727        证券简称:恒坤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5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易荣坤先生、肖楠先生、庄超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同意提名黄兴孪先生、邹友思先生、苏小榕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黄兴孪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兴孪先生、邹友思先生、苏小榕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上述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将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完成前,仍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2 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易荣坤先生,1971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9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厦门市恒坤工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04 年 12 月至 2012 年 3 月,任厦门恒坤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 年 3
月至 2014 年 1 月,任厦门恒坤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监事;2014 年 1 月至今,任厦
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 年 2 月至今,任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易荣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4,562,908 股,且通过公司持股平台厦门晟临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神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兆莅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易荣坤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肖楠先生,1982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北京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硕士,无
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 年 7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北京)
有限公司工程师;2010 年 5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英特尔半导体(大连)有限公
司工艺工程师;2013 年 8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倒装
芯片工程部部长;2016 年 5 月至 2017 年 1 月,任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先进电子材料事业部总监;2017 年 1 月至今,任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350,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肖楠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庄超颖先生,1974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1999 年 1 月至 2003 年 11 月,任戴尔(中国)有限公司系统集成部经理;
2003 年 12 月至 2004 年 11 月,任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技术市场
经理;2004 年 12 月至 2006 年 11 月,任戴尔(中国)有限公司产品市场经理;
2007 年 1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区域发展
部总经理;2008 年 1 月至 2012 年 5 月,任戴尔(中国)有限公司亚太区技术支
持运营管理负责人;2012 年 6 月至 2024 年 3 月,任美银宝网络信息服务(上 海)
有限公司北美及亚太运营资源管理总监;2024 年 3 月至今,任厦门北星博 辉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2 年 12 月至今,任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庄超颖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庄超颖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兴孪先生,1974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会计专业人士。1995 年 8 月至 1995 年 11 月,任福耀汽车玻璃股份有限
公司技术员;1995 年 12 月至 1998 年 8 月,任仙游县水务局技术员;2001 年 8
月至今,历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助理教授、讲师、副教授;2022 年 9 月至今,任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兴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黄兴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邹友思先生,1954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1980 年 2 月至 1986 年 12 月,任厦门大学化学系助教;1986 年 12 月至
1993 年 12 月,任厦门大学化学系讲师;1993 年 12 月至 1998 年 12 月,任厦门
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副教授、高分子教研室副主任;1998 年 12 月至今,任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授,材料学院教授、研究员;2022 年 9 月至今,任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友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邹友思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资格。

  苏小榕先生,1973 年 2 月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1995 年 10 月至 2001 年 7 月,任福州市国家税务局科员;2001 年 7 月至
2003 年 2 月,任福建浩辰律师事务所律师;2003 年 2 月至 2005 年 2 月,任福
建吴浩沛律师事务所律师;2005 年 2 月至 2010 年 7 月,任福建浩辰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2010 年 7 月至今,任福建拓维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2 年 9 月至
今,任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小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苏小榕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