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芯股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证券代码:688691 证券简称:灿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股权激励方式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票期权
□其他
发行股份
股份来源 □回购股份
□其他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60个月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 1,200,000股
票数量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 1.00%
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是,预留数量88,500股;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预留 占本股权激励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比例
7.3750%
□否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限制 1,111,500股
性股票数量
激励对象数量 202人
激励对象数量占员工总数比例 58.38%
□董事
激励对象范围 □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或业务人员
外籍员工
其他,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
员
授予价格 63.51元/股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不存在同时实施其他股权激励计划以及其他长期激励机制的情形。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本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形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及种类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12,000.00 万股的 1.00%。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11.15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12,000.00 万股的0.9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92.63%;预留 8.85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12,000.00 万股的 0.0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7.38%。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四、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对符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薪酬委员会核实确定。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与实施本激励计划的目的相符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激励对象人数/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202 人,占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员工总数 346 人的 58.38%,包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人员
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灿芯股份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薪酬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划拟授出权 公告日公司股
股) 益总数的比 本总额的比例
例(%)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 / /
二、核心技术人员
周玉镇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0.80 0.67% 0.01%
张希鹏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0.80 0.67% 0.01%
三、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 109.55 91.29% 0.91%
200 人)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 111.15 92.63% 0.93%
预留部分 8.85 7.38% 0.07%
合计 120.00 100.00% 1.00%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
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薪酬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五、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
授予价格 63.51 元/股
□前 1 个交易日均价,105.05 元/股
授予价格的确定方式 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127.01 元/股
□前 60 个交易日均价,126.75 元/股
□前 120 个交易日均价,120.87 元/股
(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63.51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63.51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为每股
52.52 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为每股
63.51 元;
3、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6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为每股
63.37 元;
4、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为每
股 60.44 元。
(三)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相同。
六、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日期及期限
1、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 60 日内(有获授权益条件的,从条件成就后起算)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规定公司不得授出权益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