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6-01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基金名称:嘉兴雨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基金”)
投资领域主要为:聚焦医药健康与硬科技交叉领域,以医药研发、生产、服务及创新技术等大健康产业为核心投资方向。
投资金额: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2,000 万元,担任有限合伙人,占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 28.57%。
本次投资事项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涉及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对外投资的基金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
2. 由于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本次投资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且基金运行过程中将受宏观政策、经济环境、行业周期、被投资企业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短期内无合适标的、投资效益不达预期、基金出现亏损等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投资概述
(一)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与北京积木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合伙人签署合伙协议,
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2,000 万元,担任有限合伙人,占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 28.57%。投资领域主要聚焦医药健康与硬科技交叉领域,以医药研发、生产、服务及创新技术等大健康产业为核心投资方向。
本次投资中公司未对其他投资人承担保底收益、退出担保等或有义务。
(二)合作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二、私募基金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 北京积木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1MABQR7760Q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孙思
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
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
经营范围 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2 年 6 月 10 日
营业期限 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C 座 434
北京积木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积木私募”)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编号 P1074084。
(二)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孙思 950 95
合计 1,000 100
(三)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积木私募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相关利益安排。
三、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基金名称:嘉兴雨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积木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有限合伙人:海南新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规模:7,000 万元
5. 组织形式:合伙企业
6. 出资方式:全体合伙人均应以货币形式出资,货币的币种为人民币。
7. 存续期限:本基金的存续期为 5 年,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在本有限
合伙企业投资项目完成的前提下可提前解散本合伙企业,或根据实际投资情况延长合伙期限。
8. 资金到位时间:各合伙人应根据普通合伙人的书面通知按时、足额缴付其所认缴的出资额。
9. 投资方向:聚焦医药健康与硬科技交叉领域,以医药研发、生产、服务及创新技术等大健康产业为核心投资方向。
本轮募集完成后,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北京积木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 0.014
2 海南新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999 71.414
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2,000 28.571
合计 7,000 100.000
注: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 管理方式
合伙企业的基金管理人为积木私募。基金管理人受合伙企业委托,在合伙企业协议允许的范围内,为合伙企业提供日常运营及投资管理等服务,并及时向其他合伙人汇报。
2. 管理费
合伙企业向基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管理费的支付标准为全体合伙人实缴规模的 0.5%(一次性收取)。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营情况,由基金管理人于本合伙企业的投资金额缴付后提取。
3. 投资收入的分配
合伙企业投资收入在扣除合伙企业应当承担的税费以及相关费用后,按下列顺序和程序进行分配:
(1)首先向各合伙人按照其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实缴出资,直至各合伙人收回其实缴出资金额。
(2)实缴出资分配完成后,合伙企业仍有投资收益的,根据以下原则分配:若年化净收益小于等于 10%,则基金管理人不享受业绩分成;若年化净收益大于10%,大于 10%的超额部分,由基金管理人和全部合伙人按照 20%:80%的比例分配。
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存续期及终止时的收益分配方案由管理人负责计算。
4. 亏损分担
分担。
(三)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1. 投资范围:将投资于优质的未上市公司股权、已上市公司的非公开交易证券等股权类资产。并出于保值目的,尚未进行投资的资金或投资项目退出后尚未进行分配的闲置资金可投资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流动性强的金融产品。
2. 投资进度:基金存续期为 5 年,经基金管理人同意,基金可提前到期或
适当延长期限。
3. 投资限制和业务禁止:
(1)本基金的基金财产的投资仅限于投资范围中列明的投资领域,基金管理人不得将本基金的基金财产用作其他投资;
(2)基金投资标的企业仅限于未上市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视为未上市企业),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和交易的普通股(含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3)基金的资金不得用于贷款、股票、期货、房地产、金融衍生品等投资,不得用于赞助、捐赠等支出,闲置资金只能用于存放银行或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国债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金融产品;
(4)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从事的业务。
4. 有限合伙不得对第三方提供担保。
(四)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主体不存在持有合伙企业股份或认购投资基金份额,或在合伙企业以及基金管理人中任职的情形,不存在可能导致利益输送或利益冲突的相关事项。
四、合作投资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的合伙企业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公司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私募基金,旨在借助专业机构的投资管理经验及产业资源优势,进一步强化公司在医药健康与硬科技融合领域的产业布局与资源整合能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及长期投资价值。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参与投资,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本次投资系在确保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作出的决策,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现金流构成重大压力,不影响现有业务的正常运营,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合作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基金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
(二)由于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本次投资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且基金运行过程中将受宏观政策、经济环境、行业周期、被投资企业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短期内无合适标的、投资效益不达预期、基金出现亏损等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