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5 证券简称:先锋精科 公告编号:2026-011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督和指导下,致力于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规范公司经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