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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有科技: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07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2025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1,055,366 股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将由 193,610,000 股减少为 192,554,634 股,注册资本将由 193,610,000
元减少为 192,554,634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2025 年
6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相应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
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本公告规定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 年 6 月 7 日至 2025 年 7 月 21 日(工作日 9:00-12:00、
14:00-18:0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苑南路3176 号彩讯科技大厦 6 层

  3、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邮政编码:518063

  5、联系电话:0755-81395582

  6、电子邮箱:ir@genew.com

  7、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