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来德: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6-020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
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吉林奥来德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来德长新”)
增资金额及来源: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 23,971.21 万元
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在董事会权限范
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3,971.21 万元 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奥来德长新增资以实施“OLED 显示核心材料 PSPI 材料生产 基地项目”。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17 号),公司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145,907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 22.70 元,募集资金总额 275,712,088.9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
含增值税)5,063,858.3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70,648,230.51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全部到位,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出具了
《验资报告》(中名国成验字【2026】第 0006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
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 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公告》的相关内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 调整后拟投
项目投资总
序号 项目名称 入募集资金 入募集资金
额
金额 金额
OLED显示核心材料PSPI材料
1 生产基地项目 23,986.21 23,971.21 23,971.21
2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3,600.00 3,093.61
合计 29,986.21 27,571.21 27,064.82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概况
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OLED
显示核心材料 PSPI 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奥来德长 新,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23,971.21 万元向奥来德长新增资。增资金额将全部作为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奥来
德长新注册资本将由 6,000.00 万元变更为 29,971.21 万元,奥来德长新仍为公司
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奥来德长新
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新城生产力大厦A座19层1902
主要生产经营地 长春市
法定代表人 轩菱忆
注册资本 6,000 万元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
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23 年 6 月 20 日
股东构成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奥来德 100%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 1-9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最近一年一期主 总资产 5,956.55 6,397.90
要财务数据(万 净资产 5,956.55 5,935.86
元) 营业收
入 - -
净利润 -39.20 -20.69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奥来德长新增资,是基于 “OLED显示核心材料 PSPI 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建设的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
本次增资的资金将存放于已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奥来德长新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奥来德长新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规范存放、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七、本次增资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
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奥来德长新增资以实施“OLED 显示核心材料 PSPI 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本次增资不属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奥来德长新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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