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5 证券简称:中复神鹰 公告编号:2025-045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近日,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已经办理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出具了《关于同意中复神鹰碳
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37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29.3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33,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合计人民币 156,316,042.6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76,683,957.3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3 月 30 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
职业字[2022]第 19872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专户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和存
储情况如下:
序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号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10701002928038 已注销
公司连云港分行 7958
2 中复神鹰碳纤维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20501658636096 已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连云港分行 33333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907657210609 已注销
连云港分行
4 中复神鹰碳纤维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280101370007 已注销
西宁有限公司 西宁分行 3723
5 中复神鹰(上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200100788014000 本次注销
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03045
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58578919372 本次注销
中复神鹰碳纤维 连云港高新区支行
7 连云港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7079600305 本次注销
连云港高新区支行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已依规使用完毕,且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本次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银行账号 2001007880140000304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高新区支行(银行账号 45857891937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高新区支行(银行账号517079600305)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处理。具体如下:
1.公司“碳纤维航空应用研发及制造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存放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银行账号 20010078801400003045)中的剩余募集资金及银行利息合计 1,348,609.95 元,已转入中复神鹰(上海)科技有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述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前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2.鉴于公司“年产 3 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建设项目”已完成超募资金承诺投资金额,该项目计划使用的超募资金已使用完毕,现公司对该项目的超募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结项,并注销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高新
区 支 行 ( 458578919372 )、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连 云 港 高 新 区 支 行
(517079600305)。后续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继续投入项目建设。具体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及 2023 年 3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新项目建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及《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上述专户销户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就对应账户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审批程序及相关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特此公告。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