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5-073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权激励方式
□股票期权
□其他
√发行股份
股份来源 □回购股份
□其他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
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 33万股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7%
□是,预留数量_______股(份);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预留 占本股权激励拟授予权益比例______
√否
拟激励对象数量 11人
拟激励对象数量占员工总数比例 2.05%(指占截至公司2025年11月30日
员工总数的比例)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拟激励对象范围 □核心技术或业务人员
□外籍员工
√其他
授予价格 31.35元/股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二)公司正在实施的其他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正在实施的其他股权激励计划为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简要情况如下: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 年激励计划”)向激励
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170.63 万股,约占 2022 年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960.3310 万股的 1.90%。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56.62
万股,约占 2022 年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 91.78%,约占 2022 年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960.3310 万股的 1.75%;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4.02
万股,约占 2022 年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 8.22%,约占 2022 年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 8,960.3310 万股的 0.1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因激励对象离职、放弃、满足归属条件但在对应归属期届满时仍未归属等原因而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6.4611 万股;满足归属条件且已完成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7.8642 万股;归属条件尚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6.3079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8,968.1952 万股的 0.40%。
(三)本激励计划与公司正在实施的其他激励计划的关联性
本激励计划与公司正在实施的 2022 年激励计划相互独立,不存在关联性。
二、本次股权激励类型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类型: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拟授出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3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8,968.1952 万股的 0.3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实施中的 2022 年激励计划在有效期内的限制
性股票共计 36.3079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8,968.1952 万股的 0.40%。
四、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一)激励对象人数/范围
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共计 11 人,占公司截止 2025 年 11 月 30 日员工总
数 536 人的 2.05%。包括:
1、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
以上激励对象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分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董事会实际授出限制性股票前激励对象情况发生变化的,董事会可对实际授予激励对象进行适当调整。
不得成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情形如下: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拟获授的限 占拟授予限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制性股票数 制性股票总 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量(万股) 数的比例 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
1 姚志华 中国 财务总监 2.00 6.06% 0.02%
2 敖缓缓 中国 董事会秘书 2.00 6.06% 0.02%
小计 2 人 4.00 12.12% 0.04%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其他公司核心管理人员、骨干人员 9 人 29.00 87.88% 0.32%
合计 11 人 33.00 100% 0.37%
注:1、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
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3、上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
授予价格 31.35 元/股
授予价格的确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
定方式 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均价的 50%,24.52 元/股;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 50%,25.19 元/
股;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0 个交易日均价的 50%,26.41 元/股;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120 个交易日均价的 50%,21.83 元/
股;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31.35 元,即在满足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31.35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其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49.04元/股的50%,为每股 24.52 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50.38 元/股的
50%,为每股 25.19 元;
3、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52.82 元/股的
50%,为每股 26.41 元;
4、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43.66 元/股的
50%,为每股 21.83 元。
六、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日期及期限
1、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 60 日内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根据《管
理办法》、《监管指南》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 60 日内。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