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胜达: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6-013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胜达”或“转让方”)与海南合创芯融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创芯融”或“受让方”)于 2026 年 3 月 18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新胜达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 9.9540 元/股的价格向合创芯融转让其持有公司 44,002,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00%的股份,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438,001,880.40 元。
本次权益变动前,新胜达持有公司 272,572,11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56%,合创芯融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新胜达持有公司228,569,51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56%,合创芯融持有公司 44,002,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00%。
本次新胜达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是基于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资产及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整体战略的一揽子安排。本次股份转让协议以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与芯瞳半导体技术(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瞳半导体)签署正式投资协议(包括不限于增资和老股转让事项)并生效为前提(视为投资事项成功),若投资事项未成功,则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终止。
受让方与本次交易各相关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有关规定;受让方承诺在股份受让后 18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及完成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新胜达与合创芯融于 2026 年 3 月 18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新胜达拟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 9.9540 元/股的价格向合创芯融转让其持有公司44,002,6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00%。
1.本次协议转让情况
转让方名称 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
受让方名称 海南合创芯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转让股份数量(股) 44,002,600
转让股份比例(%) 8.00
转让价格(元/股) 9.9540
协议转让对价 438,001,880.40 元
□全额一次付清
分期付款,具体为:
(1)第一期交易价款:于协议签署且大胜达对芯瞳
技术增资事项获上市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0 日
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交易价款的 20%,
即人民币 87,600,376.08 元;
价款支付方式 (2)第二期交易价款:于本次股份转让取得上海证
券交易所无异议函 10 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账
户支付交易价款的 30%,即人民币 131,400,564.12
元;
(3)第三期交易价款:于本次股份转让交割日起 30
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交易价款的
50%,即人民币 219,000,940.20 元。
□其他: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自筹资金
□涉及金融机构或其他主体借款,借款期限:
_____________,偿还安排:_____________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 具体关系:__________
否
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的关 是否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系 □是 具体关系:__________
否
存在其他关系:__________
2、本次协议转让前后各方持股情况
股 东 本次转让前 本次变动 本次转让后
名称 转让前持股数 转让前持 转让股份数 转让股份 转让后持股数 转 让 后 持
量(股) 股比例(%) 量(股) 比例(%) 量(股) 股比例(%)
新 胜 272,572,111 49.56 44,002,600 8.00 228,569,511 41.56
达
合 创 0 0.00 44,002,600 8.00 44,002,600 8.00
芯融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背景和目的
本次新胜达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是基于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资产及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整体战略的一揽子安排。此举的核心目的,旨在通过引入具备深厚产业背景的战略投资者合创芯融,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注入新动能。此举一方面通过资源赋能实现产业协同,借助合创芯融的行业资源为被投资公司提供技术、供应链或市场渠道支持,将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预期效益最大化,夯实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通过优化股权结构提升决策水平,适度降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以优化股权集中度,同时引入合创芯融作为产业型、专业投资型股东,带入科技产业投资视角,推动公司治理更加市场化、透明化,从而提升整体战略决策质量。
(三)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履行的审批或者其他程序及其进展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结算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及完成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协议转让双方情况介绍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适用:
转让方名称 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转让方性质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持股股东 □是 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97154522548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 方吾校
合伙人
成立日期 2004/05/19
注册资本/出资额 1,051.80 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 1,051.8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河上镇祥河桥村
主要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河上镇祥河桥村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方吾校持股 50.0342%、方能斌持股 30.00%、方聪艺
持股 19.9658%
主营业务 实业投资;自有房屋出租;机械设备出租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受让方名称 海南合创芯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 □是 否
人
私募基金 □是 否
受让方性质
其他组织或机构 是 □否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000MAK61YPKX0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 唐杏芳
合伙人
成立日期 2026/01/27
注册资本/出资额 100 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 0.00
注册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街道义龙西路 21 号侨汇大
厦 15 楼 1501
主要办公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街道义龙西路 21 号侨汇大
厦 15 楼 1501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唐勇财持股 60.00%、唐杏芳持股 40.00%
一般经营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科技中介
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
主营业务 源与技术平台;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经
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
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
受让方为新设立公司,股东均为具备丰富商业运营经验与雄厚资金实力的自然人,其过往在相关行业具有成功投资实践与运营案例,股东将以自有资金完成本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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