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18 证券简称:友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发起人名称、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
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发起人名称、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此外,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发起人名称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16号),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826.7111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5]10824
号),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44,801,333.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193,068,444.00 元。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类型
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因公司部分发起人已更名,公司拟对发起人名称进行变更:发起人“深圳市达晨创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为“深圳市达晨创联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取消监事会情况
为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取消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相关公司制度将予以废止。公司现任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职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相关事项止。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系统性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后附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阿拉伯数字及汉字数
字的调整、目录变更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
除以上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四、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发起人名称、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办理相关事项的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登记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结果为准。
五、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情况
为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明细如下表:
是否提请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股东会审
议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5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6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7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8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修订 否
9 《总经理工作制度》 制定 否
10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修订 否
11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修订 是
12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3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4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5 《接待和推广工作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 制定 否
度》
16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 制定 否
票管理制度》
17 《舆情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8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9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是
20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是
21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是
22 《内部审计制度》 修订 否
2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 否
24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制定 是
25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 修订 是
资金占用制度》
26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修订 是
27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修订 是
上述修订、制定的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等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公司已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0 日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类型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二〇二四年 月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修改
第一条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为维护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修改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
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第三条
公司于[ ]年[ ]月[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中国证监会”)批准,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万 称“中国证监会”)批准,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 修改
股, 于[ ]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 826.7111 万股, 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
所”)上市。 简称“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第五条 第五条
公司住所: 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 2058 号。 公司住所: 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 2058 号。 修改
邮政编码: 201799。 邮政编码: 201702。
第六条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306.8444 万元(以下如无特别指明, 修改
均为人民币元)。
第八条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董事长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的法定代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 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 表人, 董事长变更自动视为法定代表人变更。 修改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