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金股首页 公告掘金列表 诚邦股份: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项目中标更新暨签署施工合同的公告

诚邦股份: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项目中标更新暨签署施工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2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中标更新暨签署施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内容:施工合同
    合同金额:91,351,317.55 元

    合同工期:总工期为 260 个日历天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

    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对公司当期及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 影响。

    一、项目中标更新情况

    2024 年 1 月 25 日,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邦股份”或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关于项目中标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近日,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更新版)》,更新后 的中标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下院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

    (二)招标人名称: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三)中标人: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四)中标价:91,351,317.55 元

    (五)工期:总工期为 260 日历天

    (六)建设地点:厦门市翔安区

    (七)工程范围和内容:园建工程、绿化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以工程 清单(含编制说明)和施工图纸等的内容为准。

    (八)质量要求:达到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园林工程奖金奖” 的等级标准,且针对建设单位对主体工程的鲁班奖评定予以无条件的配合。


  二、签署合同情况

  2024 年 2 月 1 日,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下院建设项目
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情况如下:

  (一)交易对手方情况

  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签署本合同的发包人。公司与发包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合同发包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业务往来。

  (二)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

  发包人: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人: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金额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 91,351,317.55 元

    3、工程地点

  厦门市翔安区

    4、工程内容及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内容:园林绿化工程。工程承包范围:园建工程、绿化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以工程清单(含编制说明)和施工图纸等的内容为准。

    5、合同工期

  260 个日历天

  6、支付方式

  (1)预付款的支付(支付预付款前承包人需提供预付款保函)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比例按支付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及石材专项总价)的 10 %作为工程预付款,暂列金仅指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暂列金额。

  预付款支付期限:建设单位在合同生效并收到承包人提交的保函(含履约及预付款保函(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及石材专项总价)的 10 %))及承包人已完成首段工作面接收后 14 天内支付工程预付款。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当工程款支付(含预付款)累计达到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 50%时,在其后支付的各期工程进度款中按当期应付工程款的 50%扣回工程预付款,并在已付工程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 80%前全部扣回。预付款全部扣回后 10 天内,建设单位将预付款保函退还给承包人,暂列金仅指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暂列金额。

  石材专项约定条款(石材甲指乙供),石材预付款的支付:

  ②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比例按石材专项总价的 30 %作为预付
      款。

  ②预付款支付期限:建设单位在承包人完成石材专项合同签订且石材专项合同生效并收到承包人提交的保函(含履约及预付款保函(石材专项总价
30%))后 14 天内支付预付款。

  ③承包人申请预付款时,需将完整有效的石材专项合同作为请款附件,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发包人将对承包人予以人民币 50 万元/次进行处罚且发包人有权停付所有相关款项支付,直至承包人完成整改完成。

  ④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当石材专项工程款支付(含预付款)累计达到石材专项总价的 50%时,在其后支付的各期工程进度款中按当期应付工程款的 50% 扣回工程预付款,并在已付专项合同价款的 80%前全部扣回。预付款全部扣回后10 天内,建设单位将预付款保函退还给承包人。

  (2)工程进度款支付

  ①承包人根据施工进度申请支付工程款,工程款达不到人民币 100 万元不予支付。

  ②监理工程师接到当月进度款报告后 2 日内予以审核确认,发包人和咨询单位在监理工程师完成审核后 7 日内予以审核确认。承包人对审核结果无异议的,发包人报建设单位按约定支付当月工程款流程;承包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时,双方在核对异议内容且达成一致意见后 1 日内,发包人报建设单位支付当月工程款流程。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审定的金额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且在发票开具后 14 日内付款。


  ③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工程进度款,每次实际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工程进度款额为当期实际完成合格且按合同约定应予以计算的工程量对应产值的 80%扣除相应扣款。

  工程变更价款按照“一季一清”原则办理,即次季度首月 25 日前,承包人按照“一单一结”的原则将上季度手续已完备的变更签证所涉及的费用及台账(含台账对应单据的完整资料)向建设单位进行申报,最终以建设单位审定的金额为准,变更签证累计审定金额达到人民币 500 万元时,按本合同工程进度款支付的约定办理变更签证部分的工程价款并在最近一期的进度款中支付,变更签证累计金额在进度款支付之后重新计算(若发包人有最新管理相关制度颁发,以最新制度管理要求为准)。

  ④进度款支付累计达到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金奖列示金额、甲供苗木包活费用)的 80%时,停止支付进度款,暂列金仅指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暂列金额。

  ⑤检测合格且取得验收证明,承包人完成场地清理、工程和资料交接等工作后 10 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至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金奖列示金额、甲供苗木包活费用)的 88%,暂列金仅指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暂列金额。
  ⑥承包人完成场地清理、工程和资料交接和竣工结算后(以各方共同签署的结算确认书的时间为准)10 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至工程结算价(不含金奖列示金额、预留扣除金额、甲供苗木包活费用)的 97%,建设单位支付结算款前,承包人开具的发票金额应为结算余款的全额(含保修金、金奖列示金额、预留扣除金额、甲供苗木包活费用)。

  ⑦质量保证金:本工程预留工程结算价(不含金奖列示金额、预留扣除金额、甲供苗木包活费用)的 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按《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

  ⑧金奖列示及预留扣罚金:当本工程按照合同约定达成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园林工程奖金奖”目标(以证书颁发为准)时,由承包人提出支付申请,经建设单位审批确认完成后 14 日内完成全额支付;否则无论因何种原因未达成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园林工程奖金奖”,建设单位除不支付金奖列示费用外,另扣罚金奖列示的等额费用(预留扣罚金)。


  ⑨甲供苗木包活费用:待保修期满后按照合同条款约定扣除应扣金额后,随质保金尾款一并支付。

  ⑩石材专项约定条款(石材甲指乙供),石材进度款的约定:

  承包人与石材专项中标人签订的合同不得实质性背离发包人与石材专项中标人达成一致的内容,其中关于款项支付节点及支付比例必须与发承包双方的合同实现节点完全一一对应,比例完全一致;否则,发包人按不同之处的数量对承包人予以人民币 50 万元/处进行处罚且发包人有权停付所有相关款项支付,直至承包人完成整改完成。

  (3)竣工结算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后 60 日历天内,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报送符合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单位要求且监理审核后的完整竣工结算资料。若逾期未送达,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 10000 元/日历天的违约金,发包人有权从结算款中直接扣除。若承包人报送竣工结算资料累计延迟时间超 90 日历天,发包人视为该工程不涉及增加合同价款,发包人可以依据签证变更,对减少的工程量核减合同价款,同时有权委托资质单位编制和初审施工结算,委托资质单位编制和初审施工结算所发生的费用将在发包人初审时从承包人结算款中直接扣除,最终结算价以建设单位
(或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单位)审核的工程结算价为准。若因承包人逾期报送竣工结算资料造成发包人和建设单位实际损失的,有关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监理人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后 15 天内完成审核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 45 天内完成审批并报送建设单位(或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单位)审核,以建设单位(或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单位)审核数作为本工程最终工程结算数。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 14 天内。

  (4)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 14 天内完成审批并向承包人颁发最终结清证书。


  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发包人应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 7 天内完成支付。
  7、争议解决方式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起诉。因建筑工程产生的不动产纠纷发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向建筑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

  8、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

  该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审议程序情况

  本次合同金额在公司经营层审批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业绩影响

  本合同的履行对项目运营期内会计年度的公司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净利润等存在一定的影响。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若该合同顺利履行,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年度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且该合同的顺利签订及履行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业务承接能力,为公司后续工程项目的合作与开拓提供更多经验,提升公司工程建设与管理以及持续经营的能力。

  (二)独立性影响

  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公司将会根据双方约定的条件积极稳步推动上述合同项目的顺利完成,但是否能够如期实现尚存如下不确定性: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在合同期限内存在和发生其他不可预见或无法预期的合同履行风险;因合同各方造成的未履约风险;其他可能出现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