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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瀚新材: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7


证券代码:603281      证券简称:江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5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收
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甘书官先生《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提议》,提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发展的认可和信心,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实现公司价值共享,加深公司、股东、员工的利益一致性,本人以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形式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或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二、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A 股。

  2. 拟回购股份用途:减少注册资本或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未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使用的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 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 30 元/股(含本数)。

  5. 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
  6. 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373,333,334 股为基础,按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4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30
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 13,333,3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7%;按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2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30 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 6,666,6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9%。

  7. 回购期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8.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借款。

  三、提议人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甘书官先生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且其在回购期间没有增减持计划。

  四、提议人关于推进回购股份事项的承诺

  提议人甘书官先生承诺:将推进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提议人已在审议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董事会投了赞成票。

  五、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回购股份提议以临时提案形式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和《关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