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明康德: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5年年度董事会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4 公告类型:分配预案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 2026-003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 2025 年年度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9 日向本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现场结合通讯
表决方式于2026年3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
2025 年年度董事会。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会议
由董事长 Ge Li(李革)主持。本次董事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首席执行官及联席首席执行官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首席执行官及联席首席执行官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 2025 年年度业绩
公告的议案》

  同意《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业绩公告》的相关内容。

  上述议案及相关内容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1、同意公司结合 2025 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6 年度公司预计
拟开展日常业务的实际需求所拟定的 2026 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2、同意授权的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董事会或股东会(视届时审批权限)审议通过 2027 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日止。

  上述议案及相关内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关联董事 Ge Li(李革)、张朝晖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经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向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 2025 年度境内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 209 万元,支付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 60 万元,并向德勤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支付 2025 年度境外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 155 万元;

  2、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6 年度境内合并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实际工作量确定审计费用;同意续聘德勤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公司2026年度境外合并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德勤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的实际工作量确定审计费用。

  上述议案及相关内容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有关续聘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实际工作量确定审计费用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1、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以最近一期未经审计数据计算)的境内外下属子企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担
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或至 2026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7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之日止(以孰短者为准)。

  2、同意在公司股东会批准上述对外担保额度的前提下,进一步授权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核定公司 2026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1、同意《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产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同意 2026 年度本公司及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企业以自有资金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 90 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期限为自本公
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或至 2026 年年度董事会或
股东会(视届时审批权限)审议通过 2027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之日止(以孰短者为准)。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具体金额以单日外汇套期保值最高余额为准,不以发生额重复计算;

  3、同意在本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前提下,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财务部在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求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工作。

  上述议案及相关内容已经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核定 2026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及相关授权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0 亿元(含)或其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货币基金,有效期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或至 2026 年年度董事会或股东会(视届时审批权限)审议通过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之日止(以孰短者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各项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相关内容。

  上述议案及相关内容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处置公司所持已上市流通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同意在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前提下,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进一步授权人士根据证券市场的情况,适时择机处置公司所持已流通上市的境内外上市公司股票,出售上述资产的总成交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 18%,并确定具体处置方案。前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或至2026年年度董事会或股东会(视届时审批权限)审议通过处置所持已上市流通股份议案之日止(以孰短者为准)。虽有前述一般性授权,公司在处置所持已上市流通股份时仍需遵
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 14 章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7927 元(含税)。以目前
公司总股本测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712,158,162.18 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即扣减公司回购账户中的股份(如有))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情况下,适时制定具体的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同意《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同意《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相关内容。

  上述议案及相关内容已经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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