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远通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0 公告类型: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证券代码:603236

证券代码:603236    证券简称:移远通信    公告编号:2026-003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6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车载及 5G 模组扩产项目”和“AI 算力模组及 AI 解决方案产业化项目”
的原实施主体为常州移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原实施地点为常州。拟增加全资子公司赣州移远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上述 2 个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应增加赣州为实施地点,并拟以募集资金向赣州移远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和借款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本次部分募投项目仅为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以募集资金向赣州移远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和借款方式实施募投项目,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赣州移远科技有限公司已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相关募投项目已在赣州
完成备案,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项目建设相关的审批或备案手续。

  一、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184号)同意,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除不含税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7,857,629.96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801,099.7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19,926,105.91元。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已将扣除不含税承销费人民币7,357,629.96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2,222,227,205.69元于2025年12月12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131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净额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1  车载及 5G 模组扩产项            95,726.57              92,489.65
            目

 2  AI 算力模组及 AI 解决            41,123.77              39,733.20
      方案产业化项目

 3  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            72,844.38              51,352.44
        升级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40,000.00              38,417.32

            合计                  249,694.72            221,992.61

  二、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车载及 5G 模组扩产项目”和“AI 算力模组及 AI 解决方案产业化项
目”的原实施主体为常州移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移远”),原实施地点为常州。现拟增加全资子公司赣州移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移远”)作为上述 2 个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常州移远共同实施募投项目,对应增
加赣州为实施地点,并拟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赣州移远增资 1.9 亿元并向赣州移远提供借款 8.1
亿元以实施募投项目。本次除增加实施主体和地点外,“车载及 5G 模组扩产项目”和“AI 算力模组及 AI 解决方案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建设内容等不存在变化。

  (一)增加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原因

  公司结合市场环境与募投项目实际推进情况,为贴近客户、深化区域市场布局,持续优化产能统筹配置,提升市场响应速度与运营效率,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增加赣州移远作为“车载及 5G 模组扩产项目”和“AI 算力模组及AI 解决方案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常州移远共同实施募投项目,对应增加赣州为实施地点。

  (二)增加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赣州移远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赣州移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2MAK5DK6X1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高新区水西产业园金华路 8 号(水西产业基地 B7-01f 块)15#厂房

  法定代表人:项克理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6-01-1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信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互联网设备销售,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集成电路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股东构成:公司持有赣州移远 100%股权

  赣州移远于 2026 年 1 月成立,尚无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三)本次增资及借款方案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向赣州移远增资19,000万元并提供借款81,000万元的方式实施“车载及5G模组扩产项目”和“AI算力模组及AI解决方案产业化项目”,赣州移远注册资本将由1,000万元增加至20,000万元。本次增资及借款的资金均用于实施“车载及5G模组扩产项目”和“AI算力模组及AI解决方案产业化项目”。
  (四)本次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公司董事会同意赣州移远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授权管理层办理与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账户的开立、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公司及拟增加的实施主体赣州移远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规范存放、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增资、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车载及5G模组扩产项目”和“AI算力模组及AI解决方案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以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是公司对市场环境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后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和未来长远发展的规划。除前述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建设内容等均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增资、借款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同意将“车载及 5G 模组扩产项目”和“AI 算力模组及 AI 解决方案产业化项目”
增加实施主体赣州移远并增加实施地点赣州;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赣州移远以增资及借款方式以实施募投项目;同意根据项目需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管理层办理与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账户的开立、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

  赣州移远已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上述募投项目已在赣州完成备案。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项目建设相关的审批或备案手续。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和借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系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保荐人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0 日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