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25-062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7.37 元/股调整为
7.07 元/股。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拟实施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予以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 7.07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5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25年9月20日至2025年9月29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5年10月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5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毕 405.4216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8、2025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拟实施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以上各阶段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价格调整的情况说明
1、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条款,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2、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决定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经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除权除息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应由 7.37 元/股调整为 7.07 元/股(7.37-0.30=7.07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