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3165)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目 录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1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3
议案一: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5
议案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7
议案三: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9
议案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
议案五: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4
议案六: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17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在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务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没有在规定的股东登记日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或不在现场会议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股东,或在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后进场的股东,恕不能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
二、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除会务组工作人员外,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三、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法定权利,同时也应履行法定义务。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须在会议开始前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会议工作人员申请,会议主持人许可后实施,并且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的股东之后。
四、股东在股东会上的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五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股东名称和所持股份数额。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作答。
五、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会议召
开通知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02)。
六、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为股东行使表决权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七、公司聘请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6 年 1 月 16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1 月 16 日
公司此次股东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二、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镇南东路 99 号公司会议室三、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四、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致词,向股东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并宣布会议开始;
(三)董事会秘书宣读会议规则
(四)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五)宣读股东会审议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 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股东或股东代表提问发言;
(七)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
(九)宣布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表决结果及股东会决议;
(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发表见证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议案一: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黄科体先生因连续任职时间将满 6 年,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黄科体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不足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黄科体先生的离任将自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郭志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郭志仁先生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任职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材料,郭志仁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予审议。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16 日
附件:
郭志仁先生简历
郭志仁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 年 7 月出生,汉族,硕士学
历,热能动力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2000 年 8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杭州萧
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7 年 7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浙江龙
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3 年 1 月至今就职于三元控股集团杭州
热电有限公司任总工程师。2014 年 7 月至 2020 年 1 月曾任公司独立董事。
郭志仁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志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议案二: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
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第二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
册资本。截至 2025 年 11 月 10 日,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已实际通
过回购公司股份 8,697,032 股。公司已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毕本次所回购的股份 8,697,032 股的注销手续。
鉴于上述股份变动情况,公司拟将总股本由 272,622,828 股变更为
263,925,796 股,注册资本由 272,622,828 元变更为 263,925,796 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总股本的变更,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拟对《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72,622,828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3,925,796
1
元。 元。
第 二 十 一 条 公 司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数 为 第 二 十 一 条 公 司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数 为
2
272,622,828 股,均为普通股。 263,925,796 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
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公司章程》修订内容最终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