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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晖集成:圣晖集成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日期:2026-02-28


证券代码:603163        证券简称:圣晖集成      公告编号:2026-014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苏州嵩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苏州嵩辉”)持有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圣晖集成”)无限售流通股 8,12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1225%。
        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取得的股份及公司 2023 年权
    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苏州嵩辉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因股东自身资金需要,计划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 1,000,000 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
    场价格确定。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苏州嵩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不适用

持股数量            8,122,500股

持股比例            8.1225%


                    IPO 前取得:6,498,000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他方式取得:1,624,500股(通过公司 2023 年权益分
                    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苏州嵩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000,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1%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000,000 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3 月 23 日~2026 年 6 月 22 日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取得的股份及 2023 年权益
拟减持股份来源

                        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拟减持原因              股东自身资金需要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股东苏州嵩辉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本企业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企业股东/合伙人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企业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企业股东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前有其他规定的,则本企业承诺将严格遵守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时有效的规定实施减持。

  (5)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则违规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企业未将前述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冻结本企业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并可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用于抵作本企业应交给公司的违规转让所得,直至弥补本企业应上交的违规转让所得。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梁进利、陈志豪、朱启华、廖崇佑、萧静霞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3)本人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4)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以及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②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有其他规定的,则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有效的规定实施减持。

  (6)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违规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前述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冻结本人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并可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用于抵作本人应交给公司的违规转让所得,直至弥补本人应上交的违规转让所得。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苏州嵩辉根据其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苏州嵩辉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本次减持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配合公司及时履行有关减持进展和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告知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