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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达合金: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603045          证券简称:福达合金    公告编号:2025-062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 年 12 月 15 日,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现将终止事项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公司筹划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温州创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温州创达”)、王中男、温州浩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温州浩华”)等 15 名股东购买其所持有的浙江光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达电子”)52.61%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光达电子 52.61%的股权,成为光达电子的控股股东。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对方包括温州创达、王中男,温州创达由王中男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王中男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达武之一致行动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在本次交易相关工作的开展中,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重组报告书及其他相关公告中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聘请了相关中介机构,进场开展了审计、评估、法律核查等相关工作,组织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本次交易主要历程如下:


  2025 年 7 月 14 日,公司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收购意向协议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2025 年 8 月 13 日,公司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5-031)。

  2025 年 9 月 13 日,公司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5-043)。

  2025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等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 年 10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福达合金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草案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5】3750
号),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对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草案的问询函》(公告编号:2025-048)。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及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逐项进行了积极认真地核查、分析和研究。

  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披露《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9)。

  2025 年 11 月 4 日,公司披露《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福达
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草案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2025 年 11 月 8 日,公司披露《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4)。公司关注到其他上市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浙江索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侵害发明专利权为由将光达电子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金额 2 亿元,案件已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经公司向光达电子询问核实,光达电子目前未收到与之相关的诉讼法律文书,该诉讼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公告编号:2025-055)。公司获悉光达电子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诉讼状》等诉讼相关材料。同日,公司披露《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草案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2025 年 11 月 18 日,公司披露《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草案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2025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披露《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福达
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草案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2025 年 12 月 2 日,公司披露《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福达
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草案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2025 年 12 月 9 日,公司披露《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福达
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草案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2025 年 12 月 11 日,公司披露《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1)。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本次交易自筹划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综合考虑目前市场环境及标的公司变化情况,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上市公司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交易事项。

  四、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王达武、郑丽丹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终止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本次重组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自首次披露本次交易事项前 6 个月至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规则要求,公司已针对本次交易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自查期间为首次披露重组事项前 6 个月至披露终止本次交易事项之日。公司拟就自查事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起查询申请,待取得相关交易数据并完成自查工作后,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六、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交易事项是经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充分沟通后做出的决定。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交易终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未来公司将继续围绕既定的战略目标有序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作,持续完善自身业务,推动技术创新,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切实维护广大股东利益。

  鉴于公司已终止本次交易,因此,将不再针对《问询函》中涉及的内容进行核查并回复。

  七、公司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承诺自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八、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就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各位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对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