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集团:江河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005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参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6年3月19日,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陈刚先生因无法履职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载望先生主持,经过讨论,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李百兴、朱青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披露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四、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五、通过《关于聘任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披露的临2026-006号《江河集团关于聘任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六、通过《关于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对经营过程中部分长期挂账、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予以核销。其中应收账款59,624,933.14元,合同资产1,490,395.13元,其他应收款2,346,145.77元
本次拟核销的应收款项63,461,474.04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较小,且公司在此前大部分已全额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本次核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七、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2025年度分红方案,拟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披露的临2026-009号《江河集团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八、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披露的临2026-007号《江河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九、通过《关于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十、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披露的报
告。
十一、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等事项的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年度累计不超过190亿元人民币,其中向金融机构贷款总额年度累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
对上述范围内的综合授信申请及使用等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审批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十二、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190 亿元人民币,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方式主要为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1)控股子公司包括: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广州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江河创泫幕墙制造有限公司、成都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江河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香港江河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江河幕墙澳门有限公司、武汉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武汉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济南江河幕墙有限公司、江河幕墙新加坡有限公司、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达创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北京港源幕墙有限公司、浠水江河智慧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维视天阶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合肥维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淮安江河泽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南京维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南京维视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南通江河泽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南京维视睛陵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合肥维视视光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他未列示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2)对资产负债率 70%及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 128 亿元;对资
产负债率 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 62 亿元。
(3)对控股子公司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以上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2.同意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主要为保证担保。
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十三、通过《关于2026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在2026年使用部分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任意时点理财总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披露的临2026-008号《江河集团关于2026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
十四、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披露的江河集团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十五、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管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认可。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披露的临2026-011号《江河集团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六、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披露的报告。
十七、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八、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独立董事于2025年在任期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十九、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认可。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披露的文件。
二十、通过《关于解除个别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解除陈刚先生独立董事职务。自陈刚先生独立董事职务解除后,其担任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人职务相应自动终止。
该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事前认可。
二十一、通过《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名胡作家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胡作家先生当选后将补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人,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该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事前认可。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披露的临2026-012号《江河集团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二十二、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议案》。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议于 2026 年 4 月 9 日下午 2:
00 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审议如下议案:
1.《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聘任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等事项的议案》;
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及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10.《关于解除个别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11.《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9 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作家: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8 年生,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一级注册建造师、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师。曾任中国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混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国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企划策划与管理部总经理、中建幕墙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幕墙工程分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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