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建:《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2025年修订)
附件 2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2025 年修订)
原条款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条款序号 修订后条款内容
序号
统一调整 全文(包含章节标题):股东大会 - 全文(包含章节标题):股东会
统一调整 全文:1/3、10%等分数、百分数 全文:三分之一、百分之十等中文文字
统一调整 全文:议案 全文:提案
统一调整 原公司章程关于 H 股上市公司有关条款,不在现行有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整体精简和删除
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 A1 核心的股东保障水平章节内的有关内容
为维护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为维护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一条 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 第一条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央企业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中国共产党 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中国共产党章
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 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或公司章程)。 简称本章程或公司章程)。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批准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批准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国资改革〔2014〕1150 号文批准,以发 第二条 公司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国资改革〔2014〕1150 号文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于
起方式设立,于 2014 年 12 月 19 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2014 年 12 月 19 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公司的发起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 911100007178398156。
公司成立后,经国务院证券主管机构批准,公司新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即 H 股)
8,420,396,364 股,国有股东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股转减持的规定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015 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新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即 H 股)8,420,396,364
理事会持有、并经批准转为 H 股后并委托出售 842,039,636 股,公司 H 股合计 股,国有股东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股转减持的规定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并经批准转为 H
9,262,436,000 股。 股后并委托出售 842,039,636 股,公司 H 股合计 9,262,436,000 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为:普
在上述境外上市外资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30,020,396,364 股, 通股 30,020,396,364 股,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 20,757,960,364 股,H 股股东持有 9,262,436,000 股。
第十九条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 20,757,960,364 股,H 股股东持有 9,262,436,000 股。 第三条 2021 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
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关于核准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7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 11,670,767,272
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7 号)核准,公司公 股A股。此次发行A股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公司总股本为41,691,163,636股,其中:A股32,428,727,636
开发行 11,670,767,272 股 A 股。此次发行 A 股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公司总股本为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7.78%;H 股 9,262,43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2.22%。
41,691,163,636 股,其中:A 股 32,428,727,6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7.78%;H 股
9,262,43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2.22%。
公司注册名称: 公司注册名称:
第三条 中文名称: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中文名称: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 Energy Engineering Corporation Limited 中文及 A 股简称:中国能建
H 股简称:中国能源建设
原条款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条款序号 修订后条款内容
序号
英文名称:China Energy Engineering Corporation Limited
公司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 26 号院 1 号楼 1 至 24 层 01-2706 室。 公司住所:
第四条 邮政编码:100022 第五条 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 26 号院 1 号楼 1 至 24 层 01-2706 室。
电话:+86 (10) 59099999 邮政编码:100022
传真:+86 (10) 59098888
第二十三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1,691,163,636 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1,691,163,636 元。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
第六条 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2025 年修订)
原条款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条款序号 修订后条款内容
序号
统一调整 全文(包含章节标题):股东大会 - 全文(包含章节标题):股东会
统一调整 全文:1/3、10%等分数、百分数 全文:三分之一、百分之十等中文文字
统一调整 全文:议案 全文:提案
统一调整 原公司章程关于 H 股上市公司有关条款,不在现行有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整体精简和删除
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 A1 核心的股东保障水平章节内的有关内容
为维护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为维护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一条 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 第一条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央企业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中国共产党 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中国共产党章
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 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或公司章程)。 简称本章程或公司章程)。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批准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批准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国资改革〔2014〕1150 号文批准,以发 第二条 公司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国资改革〔2014〕1150 号文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于
起方式设立,于 2014 年 12 月 19 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2014 年 12 月 19 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公司的发起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 911100007178398156。
公司成立后,经国务院证券主管机构批准,公司新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即 H 股)
8,420,396,364 股,国有股东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股转减持的规定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015 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新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即 H 股)8,420,396,364
理事会持有、并经批准转为 H 股后并委托出售 842,039,636 股,公司 H 股合计 股,国有股东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股转减持的规定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并经批准转为 H
9,262,436,000 股。 股后并委托出售 842,039,636 股,公司 H 股合计 9,262,436,000 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为:普
在上述境外上市外资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30,020,396,364 股, 通股 30,020,396,364 股,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 20,757,960,364 股,H 股股东持有 9,262,436,000 股。
第十九条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 20,757,960,364 股,H 股股东持有 9,262,436,000 股。 第三条 2021 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
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关于核准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7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 11,670,767,272
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7 号)核准,公司公 股A股。此次发行A股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公司总股本为41,691,163,636股,其中:A股32,428,727,636
开发行 11,670,767,272 股 A 股。此次发行 A 股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公司总股本为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7.78%;H 股 9,262,43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2.22%。
41,691,163,636 股,其中:A 股 32,428,727,6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7.78%;H 股
9,262,43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2.22%。
公司注册名称: 公司注册名称:
第三条 中文名称: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中文名称: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 Energy Engineering Corporation Limited 中文及 A 股简称:中国能建
H 股简称:中国能源建设
原条款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条款序号 修订后条款内容
序号
英文名称:China Energy Engineering Corporation Limited
公司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 26 号院 1 号楼 1 至 24 层 01-2706 室。 公司住所:
第四条 邮政编码:100022 第五条 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 26 号院 1 号楼 1 至 24 层 01-2706 室。
电话:+86 (10) 59099999 邮政编码:100022
传真:+86 (10) 59098888
第二十三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1,691,163,636 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1,691,163,636 元。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
第六条 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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