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313 股票简称:江南嘉捷 编号:2015-031号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回购办法”)、《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拟定了本次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2015年7月2日收盘价15.17元/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17亿元。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1、自公司上市以来,公司业务取得了较快发展,研发能力、经营能力大幅提高,公司未来发展前景良好。2012—2014年公司各项财务指标均有提升,具体指标数据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营业收入(万元) 199,214.18 242,300.28 273,392.16
利润总额(万元) 18,408.59 22,798.79 28,844.14
净利润(万元) 15,352.15 18,752.16 24,281.89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4,495.53 18,060.48 23,355.42
的净利润(万元)
近期受宏观环境、行业环境和资本市场波动的多重压力,为使股价与公司价值匹配,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股东回报,构建长期稳定的投资者群体,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与发展战略,公司拟计划采用回购股份的形式来维护公司股价,传达成长信心。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根据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和证券价格走势以及公司股票首次发行价格,确定公司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的价格为不超过2015年7月2日收盘价15.17元/股。
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送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红,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若在回购期内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应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2)缩股
P=P0÷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n 为每股的缩股比例;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3)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17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每股15.17元的条件下,预计回购股份约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约2.5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17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
单位:股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最大回购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 (股) (%)
有限售 1、境内自然人 5,976,000 1.49% 5,976,000 1.53%
持有股份
条件流
有限售条件的
通股份 5,976,000 1.49% 5,976,000 1.53%
流通股份合计 ()(股)
无限售 A股 394,480,571 384,480,571
98.51% 10,000,000 98.47%
条件流
无限售条件的 394,480,571 384,480,571
98.51% 10,000,000 98.47%
通股份 流通股份合计
400,456,571 390,456,571
总股本 100% 100%
八、公司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衡审字(2015)00198号”《审计报告》,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账面货币资金为728,375,896.32元,母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为502,584,449.76元;2012年度至201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分别为210,603,447.76元、223,323,851.95元、276,660,615.29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逐年稳定增长。同时,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因此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九、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说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以下称“相关期间”)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为:
姓名 职务 相关期间卖出情况及原因
钱金水 副董事长 2015年5月13日减持350万股(二级市场买卖)
王惠芳 董事 2015年3月18日减持150万股(二级市场买卖)
潘代秋 监事 2015年1月26日减持140万股(二级市场买卖)
苏金荣 高管 2015年1月26日减持110万股(二级市场买卖)
钱勇华 高管 2015年6月12日减持20万股(二级市场买卖)
邹克雷 董事会秘书 2015年6月2日减持9.7318万股(二级市场买卖)
丁琰 财务负责人 2015年3月13日减持1万股(二级市场买卖)
经公司内部自查,上述人员的卖出行为均系根据公司股价在二级市场的表现而自行作出的卖出判断,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公司已按照《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的规定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将按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
十、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的实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保护广大股东利益。
3、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1.517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因此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方案是可行的。
本次回购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