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网下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1、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 年
修订)和《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0]26 号)
的相关规定,对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网下发行做出相关安排,请询价对象及其管
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
2、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网下发行采用上海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
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
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 年修订)(以下简称“《细则》”)等相关规定。
3、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
投资,认真阅读 2012 年 1 月 5 日(T-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嘉捷”、“发行人”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5,6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1]2077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
限公司的股票简称为“江南嘉捷”,股票代码为“601313”,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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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
资金申购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数量为 5,600
万股,其中,网下发行 1,12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网上发行 4,480 万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80%。可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询价对象是指符合《证券发
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 年修订)中界定的询价对象条件,且已在中国证券业
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包括华泰联合已向协会备案的自主
推荐询价对象。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11 年 12 月 30 日(T-3 日)完成。本次
发行价格区间为人民币 12.40 元/股—13.00 元/股(含上限和下限)。 配售对象在
初步询价阶段填写的多个“拟申购价格”,如其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报价落在本
次发行价格区间(12.40 元/股—13.00 元/股)之内或区间上限(13.00 元/股)之
上(以下简称“有效报价”),该配售对象可以进入累计投标询价阶段申购新股,
且必须参与本次网下累计投标询价进行新股申购。如“拟申购价格”全部落在本
次发行价格区间下限(12.40 元/股)之下,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累计投
标询价进行新股申购。
4、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凡参与初
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
5、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
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以 2011 年 12 月 27 日(T-6 日)(初步询价开
始日前一个交易日)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未在上述
时点前完成登记备案的,不得参与网下发行。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
一致所致后果由询价对象、配售对象自负。
6、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 2012 年 1 月 5 日(T-1 日)及 2012 年 1 月 6 日(T
日)9: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申购平台填写
并提交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
累计投标询价阶段,每个配售对象应在同一界面完成申购,可以最多申报 3
笔(每个价格申报一笔),确定后统一提交,只能提交一次,一经提交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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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修改。其申购价格可以为发行价格区间内(包含上限和下限)的任一价格,
每 0.01 元为一个最小申报价格单位。每个申购价格对应一个申购数量,每笔申
购数量的下限为 100 万股,且申购数量超过 100 万股的,超出部分必须是 10 万
股的整数倍。
每个配售对象多笔申报的累计申购数量不得少于初步询价阶段“有效报价”
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之和,也不得超过该“拟申购数量”总和的 200%,且
不超过网下发行数量,即 1,120 万股。每个配售对象参与网下申购的申购数量的
上限和下限可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查询。
7、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在申购期间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申购资
金划出时间应早于 2012 年 1 月 6 日(T 日)15:00,到达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指定结算银行开立的网
下申购资金专户时间应早于该日 16:00。申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申购均
视为无效申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关于划付资金具体事项务请仔细阅
读本公告“二、(三)申购款项的缴付”。
8、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能参与本次网下累计投标询
价,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视其为违约,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9、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 3 个月,锁定期自本次
发行网上资金申购获配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10、本次发行可能因以下情形中止: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
发行数量 1,120 万股;网上最终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上发行总量 4,480 万股,
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
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11、本公告仅适用于江南嘉捷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网下发行部分,有关网上
发行的具体规定,敬请参见于 2012 年 1 月 5 日(T-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
12、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 2011 年 12 月 27 日(T-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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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和《江南嘉捷电梯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本次发行的招股意
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 指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分公司
申购平台 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
结算平台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
保荐人(主承
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销商)
指本次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5,600 万
本次发行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行为
指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 年修订)中界定的询
询价对象
价对象的条件,且已经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投资者
上述询价对象中已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自营账户或其管理的
证券投资产品均为本次发行的配售对象,均可参与本次网下发行
的申购,但下述情况除外: 1、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配售对象 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 2、与保荐
人(主承销商)具有控股关系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配
售对象; 3、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 4、未参与初步
询价或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
指配售对象在初步询价阶段填写的多个“拟申购价格”,落在保
有效报价 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区间之内及区间上限之上所对
应的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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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申
有效申购 购价格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含上、下限)、申购数量符合要求、
及时足额有效缴付申购款等的申购
T 日/网上资金
指 2012 年 1 月 6 日
申购日
QFII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二)发行规模及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数量为 5,600 万股,其中,网下发行 1,12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
的 20%;网上发行 4,48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80%。
网下发行由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配售对象通过上交
所申购平台在发行价格区间内进行申购;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投
资者以发行价格区间上限 13.00 元/股缴纳申购款。
(三)初步询价情况及发行价格区间
2011 年 12 月 28 日(T-5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0 日(T-3 日),发行人及保
荐人(主承销商)在北京、上海和深圳组织了三场“一对多”推介会,共有 28
家询价对象管理的 37 家配售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购平台
提交了初步询价报价。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路演推介和初步询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
行人基本面、可比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