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科工 公告编号:临2025-058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首个高海拔新能源场站 1.59 亿元数字化业务合同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资产完整、业务独立,与华电盐源、华电龙塘、华电黄草的交易真实,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近日,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盐源新能源场站感知设备和基于 DDS 协同与红外除冰的新能源场站极端环境地空协同系统研究等科技项目》分别与四川盐源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盐源”)、盐源华电龙塘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龙塘”)、盐源华电黄草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黄草”)签署了系列合同,合同总金额约为 15,921.55 万元人民币(含税)。该等合同聚焦新能源智能运维,通过无人机巡检、红外除冰、DDS 协同等前沿技术,实现高海拔新能源场站数字化、智能化运维,彰显公司在数字化、无人机低空经济赋能新能源运维领域从内部技术储备走向市场化服务输出的实践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彭刚平、刁培滨、樊春艳、王燕云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 2024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审议该事项,并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股东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买方一:四川盐源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93,883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盐井街道工业园区 A 区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2日
法定代表人:杨兵
主要股东: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供暖服务。 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
除外);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总部管理;储能技术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华电盐源的总资产为64.71亿元,净资产为26.06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9.28亿元,净利润3.59亿元。
买方二:盐源华电龙塘新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梅雨镇顺城路60号
成立日期:2023年9月4日
法定代表人:张进
主要股东:四川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凉山州龙塘水库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供暖服务。 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企业管理咨询;储能技术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华电龙塘的总资产为9.83亿元,净资产为2.27亿元。
买方三:盐源华电黄草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6,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梅雨镇顺城路60号1楼101号
成立日期:2023年10月16日
法定代表人:胡荣涛
主要股东:四川华电内江燃气发电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供暖服务。 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储能技术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华电黄草的总资产为10.64亿元,净资产为3.21亿元。
华电盐源为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新能”)的全资子公司;华电龙塘为四川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华电新能;华电黄草为四川华电内江燃气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内江燃气”)的全资子公司,华电新能、华电内江燃气与公司分别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直接、间接控股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为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关联交易。华电盐源、华电新能、华电龙塘、四川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华电黄草、华电内江燃气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其他方面的关系。
华电盐源、华电龙塘、华电黄草依法设立、合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履约能力,本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形成坏账可能性较小。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盐源新能源场站感知设备和基于 DDS 协同与红外除冰的新能源场站极端环境地空协同系统研究等科技项目》
合同买方:四川盐源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合同卖方: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范围:盐源已建新能源场站感知设备以及新建新能源场站科技项目的设计、供应、安装、调试、后期技术服务。包括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勘测、设计、设备、材料、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和合同规定的技术资料。
合同金额:12,737.85 万元人民币(含税)
结算方式:本合同主要包括设计服务费、货物价款、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检测费、售后服务费、技术资料费、利润、税金以及因出售该货物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等费用。按进度分为首付款、到货设备款、安装调试款、验收款、质保金等。
竣工日期:买方通知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内供货设备到场,90 个
日历天内完成现场设备安装及接入智慧平台工作。
违约责任:包括延迟交货违约、质量违约、关键技术材料延迟交付违约等。
合同生效条件: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二)《盐源新能源场站感知设备和基于 DDS 协同与红外除冰的新能源场站极端环境地空协同系统研究等科技项目》
合同买方:盐源华电龙塘新能源有限公司
合同卖方: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范围:盐源已建新能源场站感知设备以及新建新能源场站科技项目的设计、供应、安装、调试、后期技术服务。包括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勘测、设计、设备、材料、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和合同规定的技术资料。
合同金额:1,394.50 万元人民币(含税)
结算方式:本合同主要包括设计服务费、货物价款、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检测费、售后服务费、技术资料费、利润、税金以及因出售该货物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等费用。按进度分为首付款、到货设备款、安装调试款、验收款、质保金等。
竣工日期:买方通知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内供货设备到场,90 个
日历天内完成现场设备安装及接入智慧平台工作。
违约责任:包括延迟交货违约、质量违约、关键技术材料延迟交付违约等。
合同生效条件: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三)《盐源新能源场站感知设备和基于 DDS 协同与红外除冰的新能源场站极端环境地空协同系统研究等科技项目》
合同买方:盐源华电黄草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合同卖方: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范围:盐源已建新能源场站感知设备以及新建新能源场站科技项目的设计、供应、安装、调试、后期技术服务。包括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勘测、设计、设备、材料、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和合同规定的技术资料。
合同金额:1,159.20 万元人民币(含税)
结算方式:本合同主要包括设计服务费、货物价款、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检测费、售后服务费、技术资料费、利润、税金以及因出售该货物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等费用。按进度分为首付款、到货设备款、安装调试款、验收款、质保金等。
竣工日期:买方通知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内供货设备到场,90 个
日历天内完成现场设备安装及接入智慧平台工作。
违约责任:包括延迟交货违约、质量违约、关键技术材料延迟交付违约等。
合同生效条件: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华电科工数字化业务始终锚定“以数字化驱动工程全生命周期管理升级、以智能化赋能业务模式创新”的战略方向,聚焦电力工程领域,构建起覆盖设计、施工、运维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业务生态体系。盐源新能源场站感知设备和基于 DDS 协同与红外除冰的新能源场站极端环境地空协同系统研究等科技项目系公司签订的首个金额超亿元的数字化业务项目,本项目将系统部署无人机、智能感知终端等设备,并以此为基础构建全域数据中枢,从而为各业主方远程集控提供实时、全景的现场态势感知,在此数据驱动下,依托大模型引擎实现对设备的预测性维护分析,生成精准运维决策,由此形成的标准化、可复制的智能运维方案,能有效赋能片区化高效管理,在显著提升运维效率与安全水平的同时,降低运营成本,是推动“规模化无人值守”目标落地的关键技术载体。本项目的签订,标志着公司数字化解决方案与华电集团运维核心战略实现了深度融合,标志着公司数字化业务模式日趋成熟,市场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本次盐源新能源场站感知设备和基于 DDS 协同与红外除冰的新能源场站极端环境地空协同系统研究等科技项目的落地将推动加速公司数字化转型进程,助力公司打造新的业务增长极。本次关联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资产完整、业务独立,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五、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本项目的执行过程有一定的不可控因素,比如项目所在地环保政策发生较大变化,会引起人员、设备和材料价格的变动,临时停工导致施工周期变长等。另外,如果遇到市场、政策、法律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也可能会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按期正常履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公司将对上述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