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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民股份:航民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3


股票简称:航民股份                股票代码:600987            编号:临 2023-001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2022 年 10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浙江航民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7),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民集
团”)计划自 2022 年 10 月 20 日起 12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择机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 A 股股份,增持数量不低于 600 万股,不超过 1000 万股,
增持股份的比例不低于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0.57%且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0.95%。

  ●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截至 2023 年 3 月 10 日,航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航民股份 80 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08%。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后期增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及持股比例:截至 2023 年 3 月 10 日,航民
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447,765,306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42.61%。

    3、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已披露增持计划的实施完成的情况

  航民集团于 2022 年 3 月 8 日向公司发出《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增持
函》,计划本次增持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以自有资金择机增持航民股份,增持数量(含本次
已增持部分)不低于 1000 万股,不超过 1500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编号:临 2022-005)。
自 2022 年 3 月 8 日首次增持以来至 2022 年 3 月 16 日期间,航民集团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500 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1.43%,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3 月 17 日公司披露的《关于
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7)。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增持股份的方式和种类: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 A 股股份。

    3、增持股份的数量:(含 10 月 20 日已增持部分)不低于 600 万股,不超
过 1000 万股,增持股份的比例不低于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0.57%且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0.95%。

    4、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2 年 10 月 20 日起 12 个月内。增持计
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6、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航民集团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022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3 年 3 月 10 日,航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
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航民股份 80 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08%。截至目前,航民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447,765,306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42.61%。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航民集团将在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继续推进本次增持计划。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后期增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航民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航民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