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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爱众: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07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6-018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为原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爱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爱众资本”)为被告。

    涉案的金额:原告要求被告立即偿还借款本金 47,918.80 万元,并承担
本次全部诉讼费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能够帮助公司收回对爱众资本提供的借款,且公司在提起诉讼前申请了财产保全,以争取公司的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公司权益,保护股东利益。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爱众资本的实际情况,为促使公司收回累计对爱众资本提供的47,918.80万元借款本金,公司对爱众资本向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简称“广安区法院”)提起了诉讼,并在起诉前对爱众资本名下的47,918.80万元财产申请了保全。广安区法院以借款合同纠纷案为由进行了受理,案号:(2026)川1602民初1659号。2026年3月4日,公司收到广安区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次案件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公司;被告:爱众资本。

  (二)《民事起诉状》中的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7,918.80万元。

  2.要求被告承担本次全部诉讼费用。

  二、提起诉讼的事实与理由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一)事实与理由

  1.被告于2021年5月24日与原告签订《资金拆借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提供借款,合同金额30,262.00万元,按月支付利息,到期还本。

  2.被告于2022年9月5日与原告签订《资金拆借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提供借款,合同金额17,656.80万元,按月支付利息,到期还本。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被告尚欠原告借款本金合计47,918.80万元。

  现被告因对外合同纠纷出现巨大债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五百二十八条规定,原告已向被告书面告知提前还款,但被告书面回函无法偿还借款,因此,为维护原告债权的合法权益,现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立即偿还47,918.80万元借款本金,并承担本次诉讼全部费用。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在起诉前申请对爱众资本名下的47,918.80万元财产进行保全,广安区法院对爱众资本的不动产以及部分银行账户、对外投资权益、应收账款采取了保全措施。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能够帮助公司收回对爱众资本提供的借款,且公司在提起诉讼前申请了财产保全,以争取公司的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公司权益,保护股东利益。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