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4-018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厦华”系列注册商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拟将公司所有的 “厦华”系列注册商
标以1,200.0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万利达集团有限公司(“万利达”);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一、交易概述
(一)本公司拟将公司所有的 “厦华”系列注册商标以1,200.0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万利达;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双方签署了《商标转让协议书》。
(二)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4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出售“厦华”系列注册商标的议案》。
(三)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名称:万利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法人商事主体【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地: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618号万利达工业园
办公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618号万利达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吴凯庭
注册资本:人民币 壹亿元整
营业执照注册号:350200400027622
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数字移动通信设备、计算机及信息网络设备、数字影音设备、数字有线电
视设备、彩色电视机、显示器等等。
截止2013年12月31日主要股东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佳荣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中国香港) 80%
福建省南靖雅凌电子有限公司(中国) 20%
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单位:万元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营业收入 32,300 24,000 25,500
该公司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的说明。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1,700万元,净资产40,000万元,营业收入25,500
万元,净利润90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标的为本公司“厦华”系列注册商标;
(二)本次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情况,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
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被司法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
(三)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
1、截止2012年12月31日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期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账面余额
一、商标使用权账面原值合计 84,080,000.00 84,080,000.00
二、商标使用权累计摊销合计 44,842,666.88 8,408,000.04 53,250,666.92
三、商标使用权账面净值合计 39,237,333.12 30,829,333.08
四、商标使用权减值准备合计
五、商标使用权账面价值合计 39,237,333.12 30,829,333.08
2、截止2013年9月30日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期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账面余额
一、商标使用权账面原值合计 84,080,000.00 84,080,000.00
二、商标使用权累计摊销合计 53,250,666.92 6,306,000.03 59,556,666.95
三、商标使用权账面净值合计 30,829,333.08 24,523,333.05
四、商标使用权减值准备合计
五、商标使用权账面价值合计 30,829,333.08 24,523,333.05
以上数据均已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1、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就此次出售的资产进行了
评估,并出具中企华评报字(2013)第3563号评估报告;
2、评估基准日:2013年9月30日;
3、评估方法:由于本次评估的对象为被评估单位拟终止经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根据评估目的、
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以及三种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条件,本次评估选
用成本法对涉及的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其中,商标使用权以根据被评估企业签订的相关转让意向
协议确定。
4、评估结果: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58,591.91万元,评估
价值为59,424.25万元,增值额为832.34万元,增值率为1.42%;总负债账面价值为99,082.25
万元,评估价值为99,868.79万元,增值额为786.54万元,增值率0.79%;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40,490.34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40,444.54万元,增值额为45.80万元,增值率为0.11%。
其中,评估基准日商标转让费账面价值为2,452.33万元,评估价值为1,080.00万元,增值额为
-1,372.33万元,增值率为-55.96%。
5、商标使用权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商标使用权对外购于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账面原值为84,080,000.00
元,摊余后的账面值为24,523,333.05元。
(2)商标使用权资产登记情况、核实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