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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工股份:厦工股份关于以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资产质押开展授信融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600815        证券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资产质押

            开展授信融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资产作质押,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质押额度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下同),额度内可循环使用,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一、业务概述

  为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金周转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公司及子公司将票据等资产作为质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授信融资业务。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合法持有的不超过 2 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信用证、保证金、商业承兑汇票等资产作质押,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办理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质押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二、具体方案

  1.拟合作金融机构:将根据公司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及金融机构的服务能力等因素选择确定。

  2.实施主体: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3.质押额度:不超过 2 亿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4.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三、业务风险及防范措施

  该业务面临的最大风险为流动性风险,即质押的资产未到期而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或者融资到期,可能造成票据到期无法兑付或融资到期还款来源不足的风险。

  开展该业务时,尽量将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到期日或者融资到期日安排质押资产到期日之后;做好日常的流动性管理及资金计划管理,提前做好资金安排;实时跟踪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四、决策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资产质押开展授信融资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资产作质押,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质押额度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额度内可循环使用,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权额度内办理质押及授信融资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将合法持有的不超过 2亿元人民币的银行承兑汇票、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信用证、保证金、商业承兑汇票等资产质押开展融资类业务,盘活存量资产,有利于提高资金周转,降低资金成本,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以前述资产质押开展融资类业务。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