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达投资:悦达投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05 证券简称:悦达投资 编号:临 2026-005 号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及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
订)》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母 公 司 报 表 中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4,356,371,009.88 元。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公司 2025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50,894,49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017,889.88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已实施完成202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送现金0.03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25,526,834.82元。若本次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向全体股东共派发现金红利42,544,724.7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15.39%。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3.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2,544,724.70 42,544,724.7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6,871,542.06 26,729,161.81 38,344,070.4
0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4,356,371,009.88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85,089,449.4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33,981,591.4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85,089,449.4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否
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 5000 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250.40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 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否
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注:因公司 2025 年度收购江苏悦达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事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相应调整上年度数据。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总额 42,544,724.70 元,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15.39%,达到 100%以上。本次利润分配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过去十二个月内未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来十二个月未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三、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前提下,决定公司 2026 年度中期(含半年报、
三季报等)利润分配事宜,派发现金分红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0%,授权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一
致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拟订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稳健发展,也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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