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2025-064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资助对象、方式、金额、期限、利息: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宁波电工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工合金”)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年利率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 40个基点,资助期限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到期可续。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电工合金的其他股东未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及担保,公司作为电工合金的控股股东,能够对电工合金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借款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金周转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电工合金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万元的财务资助,年利率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 40 个基点,资助期限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上述借款额度可以循环使用,电工合金可以基于实际业务需求分批提取借款,到期可续。
被资助对象名称 宁波电工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借款
资助方式 □委托贷款
□代为承担费用
□其他______
资助金额 3,500 万元
资助期限 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到期可续。
□无息
√有息,年利率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
资助利息
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
市场报价利率(LPR)减 40 个基点
担保措施 √无
□有,_____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王海涛已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电工合金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主要是为支持电工合金生产经营,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名称 宁波电工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海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144100748Q
成立时间 1990 年 04 月 20 日
注册地 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梅景路 115 号 4 幢-1
主要办公地点 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梅景路 115 号 4 幢-1
注册资本 2550 万元
电触点材料、银丝、银合金复合板、低压电器开关、低压
主营业务 电器使用的电气接触件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自营
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公司持有电工合金 55.00%股权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
□其他:______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5 年 1-9 月(未 /2024 年度(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49,804.73 48,199.43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31,624.23 32,262.94
资产净额 18,180.50 15,936.49
营业收入 57,030.86 62,375.02
净利润 4,588.16 3,768.61
是否存在影响被资助人偿
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 √无
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 □有
事项等)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电工合金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公司持有电工合金 55.00%股权,系电工合金控股股东。宁波新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乐集团”)持有电工合金 20.00%股权,王海涛持有电工合金 25.00%股权,上述其他股东情况如下:
1、宁波新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宁波新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年 09 月 09 日
注册地址 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 755 号 437 室
主要办公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段塘街道新典星座 2 号楼 3 楼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03090855913
法定代表人 华声康
普通货运(有许事证件有效期限内经营)。实业投资;家用电力器具及
配件、燃气用具、厨房用具、电子报警器材、计算机及配件、通信终端
经营范围 设备、汽车配件、五金件、模具的研究开发、制造、加工、批发、零售
及技术服务(制造、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家用电器
维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的货物或技术除外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新乐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富邦控股的控股子公司,富邦控股持有新乐集
团 36%股权。
2、王海涛
姓名 王海涛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3020519621207****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无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王海涛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四)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电工合金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因此电工合金的其他股东未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及担保。电工合金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
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资助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提供借款。
资助金额:人民币 3,500 万元。上述借款额度可以循环使用,电工合金可以基于实际业务需求分批提取借款。
利率:年利率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 40 个基点。
资助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
资金用途:生产经营。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持续加强对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情况跟踪和监管,排查风险隐患,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综上,本次对电工合金提供财务资助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资金使用。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电工合金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满 足其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整体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对电工合 金具有实际控制权,能够对资金的使用有效监督,控制资金使用风险,确保公 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被资助对象资信情况正常,具备偿债 能力。因此,同意公司对电工合金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的财务资
助事项。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项目 金额(万元)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
上市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 3,500 9.26
助余额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累计提 0 0
供财务资助余额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0 0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