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26-002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 B 股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3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 B 股股份及后续增
持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锦江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资本”)一致行动人锦江国际酒店集团(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香港”),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
增持公司 B 股股份。增持 B 股股份数不低于 900 万股(含本数),不超过 1,800
万股(含本数)。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 12 个月,以锦江香港增持股份首日为起始日。
●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截止 2026 年 1 月 12 日,锦江香港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B 股股份 17,999,991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69%,累计增持金额为 2,606.68 万美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 锦江国际酒店集团(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 是 否
增持主体身份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__________
增持前持股数量 0 股
增持前持股比例 /
(占总股本)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增持实施前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持股比例
锦江资本 482,007,225 45.05% 锦江香港由锦江资本间接持有
100%股权
合计 482,007,225 45.05% ——
注: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 日发布的《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 B 股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本次增持前,控股股东锦江资本持有本公司 482,007,225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45.05% ;如按公司最新股本总数计算,锦江资本持股比例约为45.20%。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增持主体名称 锦江国际酒店集团(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增持计划首次披露日 2025 年 3 月 1 日
增持计划拟实施期间 2025 年 2 月 28 日-2026 年 2 月 27 日
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 /
增持计划拟增持数量 900 万股(含本数)-1,800 万股(含本数)
增持计划拟增持比例 0.84%-1.68%
增持股份实施期间 2025 年 2 月 28 日-2026 年 1 月 12 日
增持股份结果对应方式及数量 锦江香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平台
累计增持 17,999,991 股 B 股
累计增持股份金额 2,606.68 万美元
累计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 1.69%
增持计划完成后增持主体(及其一 500,007,216 股(其中:A 股 482,007,225 股,
致行动人)持股数量 B 股 17,999,991 股)
增持计划完成后增持主体(及其一 46.89%
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二)实际增持数量是否达到增持计划下限 是 否
自本次增持计划开始至 2026 年 1 月 12 日,锦江香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B 股股份 17,999,991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69%,累计增持金额为 2,606.68 万美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三、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就本次增持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合法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增持属于《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不触及要约收购,未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