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ST 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6-021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法在责令改正期限内完成资金占用整改
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责令改正规定期限(2026
年 2 月 25 日前)届满前未完成整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 9.4.1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自 2026 年 2 月 26 日开市起停牌,
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2 个月。公司股票停复牌情况如下:
停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期间
600735 ST 新华锦 A 股 停牌 2026/2/26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以下简
称“青岛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新华锦集团有限
公司、张建华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11 号)(以下简称“《行政监管
措施决定书》”),截至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
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 4.06 亿元,所有占用资金应在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
一、整改的相关情况与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
方累计归还占用资金 0 元,资金占用具体解决方案尚未确定。
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锦集团”)、新华锦集团已于 2026年 1 月 20 日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公司将按法律规定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的公司非经营性资金为普通债权,存在清偿率较低、无法获得全额清偿的风险。
二、未完成整改的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 9.4.1 条等相关
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即 2026 年 2 月 25 日前)清收
被占用资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自责令改正期限
届满后次一个交易日(即 2026 年 2 月 26 日)开市起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 2
个月。若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三、复牌条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 8.6 条、9.4.1 条、
9.4.4 条等相关规定,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完成整改,公司股票将复牌。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未完成整改,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将复牌。复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 8.6 条、第
9.4.1 条等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 6 个月内(即 2026 年 2 月
25 日前)清收被占用资金,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自责令改正期限届满后次一个交
易日(即 2026 年 2 月 26 日)开市起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
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2、上述责令改正事项的期限已于 2026 年 2 月 25 日届满,公司在责令改正规
定期限届满前未完成整改,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2 月 26 日起被上交所实施停牌,
停牌期限不超过 2 个月。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退
市等相关风险。
3、鲁锦集团、新华锦集团已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公司将按法律规定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的公司非经营性资金为普通债权,存在清偿率较低、无法获得全额清偿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将根据占用资金收回情况和资金占用解决方案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