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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81: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1


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编号:2022-058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合同

  合同金额:人民币 15,600 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 195 日内交付货物。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若本合同顺利履行,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业绩将产生一定积极影响,但影响较小,且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特别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光伏市场本身存在不确定因素,本合同实施后可能面临多晶硅料市场行情等变化影响公司多晶硅还原炉及其配套模块的订单持续性等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实际项目实施条件变化、原材料成本波动、新冠肺炎疫情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无法全部履行或盈利不达预期。

  本合同按照“预付款-进度款-到货款-安调款-质保金”的结算模式执行,款项的收回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3、违约风险:如因公司或者其他原因导致逾期交货或设备不满足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指标等,可能存在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根据其金额,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收到中标和预成交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并已取得甘肃瓜州宝丰硅材料开发有限公司送达的《中标通知书》,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双良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甘肃瓜州宝丰硅材料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于近期签订了《还原模块买卖合同》,合同标的为应用于甲方多晶硅上下游协同项目一期硅材料项目的多对棒还原模块,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5,600万元。

  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甘肃宝丰多晶硅上下游协同项目总体规划建设35万吨/年工业硅、30万吨/年多晶硅、50GW拉晶切片、30GW电池组件生产装置,以及配套15GW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电站。其中,项目一期计划投资200亿元,在瓜州县北大桥现代高载能产业园建设5万吨/年多晶硅、2.5GW/年拉晶、2.5GW/年切片、2.5GW/年电池、2.5GW/年光伏组件生产装置,在瓜州县北大桥、干河口等新能源规划区内配套建设0.50GW光伏发电、1.75GW风力发电电站。一期项目计划于2022年3月20日开工,2023年6月底建成投产。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名称:甘肃瓜州宝丰硅材料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922MA7G6U9G71

  注册地址: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北大桥现代高载能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陈亮亮

  注册资本:10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
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1 年 9 月,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入选“2021 中国民营企业 500 强”榜
单,其控股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甘肃瓜州宝丰硅材料开发有限公司为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甘肃瓜州宝丰硅材料开发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主体:

  买受人(甲方):甘肃瓜州宝丰硅材料开发有限公司

  出卖人(乙方):江苏双良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1、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15,600 万元

  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陆佰万元整

  2、付款方式:现汇或 6 个月内银行承兑汇票,按预付款-进度款-到货款-安调款-质保金的模式进行结算。

  3、履约期限:合同生效后 195 日内将货物交付给甲方。

  4、交货方式:合同设备乙方在甲方的安装施工现场整体车板交货。

  5、保证期限: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安全稳定运行后12个月或设备到现场验收合格后24个月,以先到时间为准。

  6、违约责任: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发生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向甲方交货、违反合同约定限制甲方设备使用权限、交付相关资料有误、交付设备不符合约定及所供设备质量或性能达不到合同约定等情形的,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7、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单位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

  8、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协商不成,则双方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四、说明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5,6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4.07%,比重较小。本合同若顺利实施,预计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净利润有一定积极影响,但影响不显著。

  2、甘肃瓜州宝丰硅材料开发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其形成业务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光伏市场本身存在不确定因素,本合同实施后可能面临多晶硅料市场行情等变化影响公司多晶硅还原炉及其配套模块的订单持续性等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实际项目实施条件变化、原材料成本波动、新冠肺炎疫情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无法全部履行或盈利不达预期。

  本合同按照“预付款-进度款-到货款-安调款-质保金”的结算模式执行,款项的收回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3、违约风险:如因公司或者其他原因导致逾期交货或设备不满足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指标等,可能存在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上网公告备查附件

  双方签署的《还原模块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