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电股份: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16 证券简称:湘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6 临-010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情况:本次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湘电
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电动力”)作为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中“航空电气系统系列化研制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除增加实施 主体外,该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项目内容等均未发生变化。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电股份”或“公司”)于 2026年 3 月 19 日
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湘电动力为“航空电气系统系列化研制及产业化项目”项目的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04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的普通股股票 150,375,939 股,发行价格为 13.3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999,988.7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20,705,420.7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79,294,567.9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由其出具《湘潭电机股份有
限公司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 14403 号),确认募集资金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到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
资金的具体投资金额。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岳塘区双马街道茶园路 3 号厂房作为募投项目“航空电气系统系列化研制及产业化项目”“磁悬浮轴承高速电机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
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金额、实施地点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调整前募集资金投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
入额 入额
1 航空电气系统系列化研制及 118,334.11 97,000.00 94,929.46
产业化项目
2 磁悬浮轴承高速电机系统研 61,963.02 52,000.00 52,000.00
发及产业化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51,000.00 51,000.00 51,000.00
合计 231,297.13 200,000.00 197,929.46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为盘活现有产能、发挥业务协同效应、提升项目运作效率,公司本次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湘电动力作为该项目实施主体。除此之外,募投项目投资方向、投资总额、实施内容不发生变化。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变更情况 实施主体
变更前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电电气技术有限
1 航空电气系统系列化研 公司
制及产业化项目 变更后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电电气技术有限
公司、湖南湘电动力有限公司
(二)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湘电动力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湖南湘电动力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06-22
注册资本 218,496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张越雷
股东情况 湘电股份持股 100%
注册地址 湘潭市岳塘区电工北路 66 号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检验检测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
机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
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特种
经营范围 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电气设备修理;电器辅件制造;电力设施器材
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销售;余热余
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
发;能量回收系统研发;合同能源管理;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所属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万元) 2025.9.30 547,315.97 295,763.85 167,393.13 8,494.64
四、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事项系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此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涉及募集资金的投向、用途或实施方式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如需履行有关部门的备案或批准等程序,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根据募投项目实施需要与进度办理本次新增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等有关事宜。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有助于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能够有效整合公司内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运营及管理效率。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湘电动力为“航空电气系统系列化研制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和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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