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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79:宝光股份关于以定期存单质押向银行办理融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01


证券代码:600379          证券简称:宝光股份            编号:2022-031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定期存单质押向银行办理融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定期存单质押向银行办理融资类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务概述

  为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利用部分银行存款在合作金融机构办理定期存单,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开展定期存单质押融资类业务,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定期存单质押累计总额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件,且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风险与风险控制

  本公司将开展的定期存单质押开票业务,在应付票据到期日期前无法动用质押存单资金,对本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但流动性风险可控。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利用部分银行存款在合作金融机构办理定期存单质押进行融资,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有利于公司在获取存款收益的同时,提高本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支持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另外,公司通过开展此项业务,可加强与银行的合作关系,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有助于公司后续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规划。该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决策程序

  公司 2022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定期存
单质押向银行办理融资类业务的议案》,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合同及法律
文件,且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开展以定期存单进行质押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办理融资类业务,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求做出的决策,有助于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可以更好地支持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同时,通过此项业务,可加强与银行的合作关系,在有利于获取存款收益的同时,提高本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对公司资金管理、经营运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有利于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该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我们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以定期存单质押向银行办理融资类业务,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事项。

  特此公告。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