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77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编号:临 2026-001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累计增持公司股份达到 2%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持属于控股股东增持,增持主体为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交控”)之一致行动人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杉资本”),本次增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增持情况: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交控的全资子公司云杉资本自
2025 年 9 月 9 日至 2026 年 1 月 6 日,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港
股通交易系统参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 H 股股份 100,754,000 股,本次增持后,江苏交控及其一致行动人云杉资本、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大桥公司”)、江苏交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管公司”)、苏州金陵南林饭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林饭店公司”)合计持有公司 2,843,862,825 股份,持股比例由占公司股份总数的约 54.4511%增加至约 56.4511%,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2.0000%;
根据江苏交控之前出具的告知函,云杉资本于 2025 年 9 月 9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7 日期间增持了本公司 80,514,000 股 H 股(增持比例约为 1.5982%)。
截 至 2025 年 12 月 17 日 ,江苏 交控及 其一 致行 动 人合 计持有 本公 司
2,823,622,825 股(2,743,108,825 股 A 股及 80,514,000 股 H 股),持股比例约
为 56.0493%。详情请参阅公司 2025 年 12 月 19 日公告;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更,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026 年 1 月 7 日本公司收到江苏交控出具的《关于累计增持公司股份达到
2%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增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基本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交控的全资子公司云杉资本自 2025 年 9 月 9 日至
2026 年 1 月 6 日,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系统参与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 H 股股份 100,754,000 股,
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2%。本次增持后,江苏交控及其一致行动
人合计持有本公司 2,843,862,825 股,持股比例由约 54.4511%增加至约
56.4511%。
本次增持前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具体如
下: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股东名 数量(股) 数量(股)
称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A 股 H 股 比例 A 股 H 股 比例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云杉资
本 - - - - 100,754,000 2.0000%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江苏交
控 2,742,578,825 0 54.4406% 2,742,578,825 0 54.4406%
扬子大
桥公司 500,000 0 0.0099% 500,000 0 0.0099%
资管公
司 20,000 0 0.0004% 20,000 0 0.0004%
南林饭
店公司 10,000 0 0.0002% 10,000 0 0.0002%
合计 2,743,108,825 0 54.4511% 2,743,108,825 100,754,000 56.4511%
截 至 本 公 告 日 , 本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本 总 计 5,037,747,500 股 , 包 括
3,815,747,500 股 A 股和 1,222,000,000 股 H 股。
本次增持前后,本公司控股股东皆为江苏交控,实际控制人皆为江苏省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未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增持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
变化。
2、本次增持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公司将持续关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