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43 : 金发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3-023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回购办法”)、《关于上市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业务指引(2013年修
订)》的相关规定,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了回购股份
的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鉴于近期公司股价低迷,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
市场状况和公司的财务资金状况,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二、 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每股6元,即以每股6元或更低的价格回购股
票。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十个交易日或者
前三十个交易日(按照孰高原则)该股票平均收盘价的百分之一百五十。
四、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
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6元的条件下,预计回购股份约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
约3.79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
资金。
六、 回购股份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
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
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七、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
股份类别 回购前数量/比例 最大回购数量 回购完成后数量/比例
有限售股份 0 0 0
无限售股份 2,634,400,000 100,000,000 2,534,400,000
总股本 2,634,400,000 100,000,000 2,534,400,000
八、 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
析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公司认为可以承受6亿元的股份回购资金,
且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九、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六个月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
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说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没有买
卖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
为。
公司已按照《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的规
定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将按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
十、 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管理办法
(试行)》、《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保护广大股东利益。
3、公司本次拟回购总金额不超过6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
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
位,本次回购预案是可行的。
本次回购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方可实施。如
为要约收购方式回购,应报证监会备案获无异议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9日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回购办法”)、《关于上市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业务指引(2013年修
订)》的相关规定,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了回购股份
的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鉴于近期公司股价低迷,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
市场状况和公司的财务资金状况,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二、 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每股6元,即以每股6元或更低的价格回购股
票。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十个交易日或者
前三十个交易日(按照孰高原则)该股票平均收盘价的百分之一百五十。
四、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
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6元的条件下,预计回购股份约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
约3.79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
资金。
六、 回购股份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
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
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七、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
股份类别 回购前数量/比例 最大回购数量 回购完成后数量/比例
有限售股份 0 0 0
无限售股份 2,634,400,000 100,000,000 2,534,400,000
总股本 2,634,400,000 100,000,000 2,534,400,000
八、 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
析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公司认为可以承受6亿元的股份回购资金,
且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九、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六个月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
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说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没有买
卖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
为。
公司已按照《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的规
定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将按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
十、 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管理办法
(试行)》、《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保护广大股东利益。
3、公司本次拟回购总金额不超过6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
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
位,本次回购预案是可行的。
本次回购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方可实施。如
为要约收购方式回购,应报证监会备案获无异议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9日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