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投资:长江投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9 公告类型:诉讼仲裁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长江投资    公告编号:临 2026-013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阶段:一审(已开庭)。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48,780,024.47 元,并涉及补充清偿责任。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一审已开庭,对公司影
      响尚取决于法院的判决情况。公司将持续跟进本次诉讼的进展
      情况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背景及基本情况

  2025 年 3 月 11 日,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收到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应诉通知书,法院已经受理上海长江联合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诉公司其他与破产有关的纠纷一案(以下简称“前次诉讼”),案号:(2025)沪 7101 民初 547 号,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05)。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收到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按原告上
海长江联合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在法院裁定上海长江联合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交中心”)撤回起诉的同时,公司收到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应诉通知书、追加被告申请书及民事起诉状(更新版)等文件,法院已经受理金交中心诉公司其他与破产有关的纠纷一案(以下简称“本次诉讼”),案号:(2025)沪 7101民初 1382 号。前次诉讼中原告仅以公司作为被告,本次诉讼中原告追加公司及若干主体作为共同被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18)。

  该案已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下午开庭。

  二、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收到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转发的《变更诉
讼请求申请书》,原告金交中心现变更本案诉讼请求,具体如下:
  1.请求判令被告一上海冉荣贵金属有限公司在其收取的利润及业绩奖励范围内按其 30%持股比例向原告返还 36,585,018.35 元;
  2.请求判令被告二南京长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其收取的利润范围内按其 15%持股比例向原告返还 18,292,509.18 元;

  3.请求判令被告三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其收
取的利润范围内按其 40%持股比例向原告返还 48,780,024.47 元;

  4.请求判令被告四上海千圣贵金属有限公司在其收取的利润范围内按其 15%持股比例向原告返还 18,292,509.18 元;

  (以上金额合计 121,950,061.18 元)

  5.请求判令被告五蒋良德对被告一返还责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请求判令各被告在其收取的利润及业绩奖励范围内就其他被告不能履行部分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7.请求判令本案案件受理费、担保费、保全费由五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同原诉状内容一致,在原诉状的基础上增加内容如下:

  原告本次诉请合计金额 121,950,061.18 元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截止至 2026 年 3 月 16 日三批已裁定无异议债权+新增 1 户诉讼判决
债权+8 户待确认债权-2 户已从第三人处受偿并明确不再申报债权+管理人报酬-已分配/已预留分配金额。

  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从原告处分配所得的利润及业绩奖励合计 389,814,405 元都是违法所得,四被告都应承担返还义务。
  如新增加无异议债权,不包含在本次诉讼金额中,原告有权另行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实际进展情况,严格
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处理。

  根据相关规则,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近 12 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620.63 万元(除此案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4.72%。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方的诉讼、仲裁金额为 451.52 万元,作为被告方的诉讼、仲裁金额为 169.11 万元。
  特此公告。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9 日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