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维高新:皖维高新关于吸收合并安徽皖维皕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 2026-017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安徽皖维皕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安徽皖维皕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维皕盛)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 PVB 中间膜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覆盖建筑级、汽车级、光伏级、装饰级、防弹级等全系列 PVB 材料,广泛应用于安全玻璃、建筑幕墙、汽车制造、光伏封装等领域。鉴于皖维皕盛产品生产所使用的原材料主要为公司生产的聚乙烯醇缩丁醛(PVB)树脂,与公司构成了内部关联交易,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增加了管理环节和交易成本。为降低交易成本、减少管理层级、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同时进一步整合公司新材料产品的研发资源与生产规模,公司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安徽
皖维皕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决定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为基准日,公司以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皖维皕盛。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作为合并方继续存续,被合并方皖维皕盛依法解散并注销。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合并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153584043T
4、公司住所:安徽省巢湖市巢维路 56 号
5、法定代表人:吴福胜
6、注册资本:2,069,106,449 元
7、成立日期:1997 年 5 月 23 日
8、经营范围:公司许可经营项目:水泥用石灰石开采,氧气、溶解乙炔、醋酸乙烯、电石、工业乙酸酐、工业冰乙酸、乙醛、醋酸甲酯生产与销售。公司一般经营项目:各种高低聚合度和醇解度的 PVA 系列产品、高强高模聚乙烯醇纤维、超高强高模 PVA 短纤及长丝、PVA 水溶性纤维、聚乙烯醇薄膜、PVB 树脂、可再分散性乳胶粉、粘合剂用相关产品、聚乙烯醇强力纱、涤纶纤维、聚酯切片、聚醋酸乙烯乳液、高档面料、水泥、石灰制造、销售,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三级(限建筑分公司经营),设备安装,机械加工,铁路轨道衡计量经营;建筑用石料、水泥用混合材、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9、财务状况: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569,789.52
万元,负债总额 718,020.40 万元,净资产 851,769.12 万元,营业收
入 801,228.08 万元,利润总额 49,121.63 万元,净利润 43,440.55 万
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皖维皕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81092157039H
4、公司住所:巢湖市巢维路 56 号
5、法定代表人:范厚能
6、注册资本:12,000 万元
7、成立日期:2015 年 5 月 8 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玻璃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财务状况: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92,148.64 万元,
净资产 39,892.51 万元,负债总额 52,256.13 万元,营业收入 20,002.76
万元,利润总额 3,329.21 万元,净利润 2,869.47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公司以吸收合并的方式合
并皖维皕盛,并承继皖维皕盛债权、债务、相关的民事责任及原有的经营范围和业务。
2、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本公司继续存续经营,皖维皕盛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本公司的股本及股东变化。
3、合并各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及公告义务。
4、合并各方共同完成资产转移相关事宜,并办理权属变更、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合并各方履行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五、本次吸收合并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皖维皕盛产品生产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为公司生产的聚乙烯醇缩丁醛(PVB)树脂,与公司构成了内部关联交易且占皖维皕盛全部采购业务的 80%以上。为降低交易成本、减少管理层级、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同时进一步整合公司新材料产品的研发资源与生产规
模,公司认为皖维皕盛实行“分厂制”比实行“独立法人公司制”更有利,若将皖维皕盛变更为 PVB 膜分厂进行生产管理,其作为独立法人已无存在必要。
由于皖维皕盛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及当期损益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有关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的授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相关的事宜,授权有效期至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皖维高新第九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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