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6-004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
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能水电”)
于 2026 年 2 月 24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华能集团”)之一致行动人华能结构调整 1 号证券投资私募基
金(以下简称“华能结构调整基金”)管理人天津华人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的通知,华能结构调整基金于 2026 年 2 月 24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 3,276,000 股 A 股股份,增持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0.0176%(“本次增持”)。公司控股股东华能集团直接及
间接持有华能结构调整基金 92.50%股权,为华能集团的一致行动人。
华能结构调整基金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继续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 A 股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1
亿元且不超过 1.5 亿元(含本次增持金额)。本次增持计划价格上限为
9.58 元/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
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 华能结构调整 1 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增持主体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__________
持股数量 0 股
持股比例
0 %
(占总股本)
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
是(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
增持主体是否披露增持
计划 否
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增持
主体是否存在减持情况 是 否
二、本次增持情况
本次是否已增持股份 是 否
增持主体名称 华能结构调整 1 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首次增持股份金额 A 股:30,001,980 元
首次增持股份数量 A 股:3,276,000 股
首次增持股份比例
A 股:0.0176%
(占总股本)
本次增持前:
首次增持前后持股数量 A 股持股 0 股,占比:0%
和比例 本次增持后:
A 股持股 3,276,000 股;占比:0.0176%
增持主体后续增持计划 是(内容:华能结构调整基金将继续按照本次增持
计划安排执行后续增持)
及内容
否
三、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增持主体名称 华能结构调整 1 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
拟增持股份目的
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
拟增持股份种类 公司 A 股股份
拟增持股份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
拟增持股份金额 A 股:1 亿元~1.5 亿元
拟增持股份数量 A 股:1200 万股~1700 万股
拟增持股份比例 0.06%~0.09%
(占总股本)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
拟增持股份价格 不超过 9.58 元/股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 2026 年 2 月 24 日~2026 年 8 月 23 日
拟增持股份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华能结构调整 1 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承诺在增持计划
拟增持主体承诺
实施完成后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五、其他说明
1.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