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51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治理 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和《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增加预计2021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一)主要内容
调整后预 调整后预计金额
关联交易 主要交 原预计金 累计已发生 新增预计 计发生金 上年实际发 与上年实际发生
类别 易内容 额 金额 发生金额 额 生金额 金额差异较大的
原因
购买原材 购买原 2021年以来因客户
料、燃料和 材料、 35,800,000 34,759,446.89 14,000,000 49,800,000 29,817,200.12 需求大幅增加,相
动力、接受 接受劳 应的外协、外购件
劳务 务 采购增加
2021年以来因客户
需求大幅增加,公
出售产品、 销售商 司基于对原材料的
商品、提供 品、提 18,600,000 14,956,269.18 3,000,000 21,600,000 15,281,124.64 质量管控要求,且
劳务 供劳务 采用独立购销模
式,相应的原材料
销售增加
委托关联人
销售产品、 - - - - - - -
商品
接受关联人
委托代为销 - - - - - - -
售其产品、
商品
其他 - - - - - - -
合计 - 54,400,000 49,715,716.07 17,000,000 71,400,000 45,098,324.76
公告编号:2021-051
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苏州联利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茅建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30日
住所:苏州高新区通安镇真北路95号
主营业务:研发、设计、生产、销售:轴承、滚针、滚柱、汽车零部件(以上生产项目不含橡胶、塑料及危化品);销售:金属材料、机电产品、机械设备、塑料制品、电气元器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茅建明、缪爱珍夫妇
主要财务数据:苏州联利精密制造有限公司2020年末资产总额为3,251.31万元,净资产为3,105.20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3035.32万元,净利润为266.41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苏州联利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故构成了公司的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公司增加预计向其采购商品不超过1,400万元(不含
税),调整后预计全年向其采购商品不超过4,900万元(不含税);公司增加
预计向其销售商品不超过300万元(不含税),调整后预计全年向其销售商
品不超过2,100万元(不含税)。
(二)发表意见的依据及该项议案涉及事项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上述《关于增加预计2021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及
其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
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议案内容与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三)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1-051
公司《关于增加预计2021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所需,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按市场原则公允定价,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未导致资金占用,不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将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四)结论性意见
同意《关于增加预计2021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文建、袁建新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