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50
证券代码:430418 证券简称:苏轴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 2021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公司《关于预计 2021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1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已于 2021 年 2 月 2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公告编号:
2021-004)。
因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本次需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调整后预 调整后预计金
关联交易类 主要交 原预计金 累计已发生 新增预计 计发生金 上年实际发 额与上年实际
别 易内容 额 金额 发生金额 额 生金额 发生金额差异
较大的原因
购 买 原 材 购 买 原 2021 年以来因客
料、燃料和 材料、接 35,800,000 34,759,446.89 14,000,000 49,800,000 29,817,200.12 户需求大幅增
动力、接受 受劳务 加,相应的外协、
劳务 外购件采购增加
2021 年以来因客
户需求大幅增
出售产品、 销售商 加,公司基于对
商品、提供 品、提供 18,600,000 14,956,269.18 3,000,000 21,600,000 15,281,124.64 原材料的质量管
劳务 劳务 控要求,且采用
独立购销模式,
相应的原材料销
售增加
委托关联人
销售产品、 - - - - - - -
商品
接受关联人
委托代为销 - - - - - - -
售其产品、
商品
公告编号:2021-050
其他 - - - - - - -
合计 - 54,400,000 49,715,716.07 17,000,000 71,400,000 45,098,324.76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苏州联利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茅建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 3,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8 年 10 月 30 日
住所:苏州高新区通安镇真北路 95 号
主营业务:研发、设计、生产、销售:轴承、滚针、滚柱、汽车零部件(以上生产
项目不含橡胶、塑料及危化品);销售:金属材料、机电产品、机械设备、塑料制品、
电气元器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茅建明、缪爱珍夫妇
主要财务数据:苏州联利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2020 年末资产总额为 3,251.31 万元,
净资产为 3,105.20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 3035.32 万元,净利润为 266.41 万元
(以上数据业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苏州联利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故构成了公
司的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公司增加预计向其采购商品不超过 1,400 万元(不含税),调整后预
计全年向其采购商品不超过 4,900 万元(不含税);公司增加预计向其销售商品不超过
300 万元(不含税),调整后预计全年向其销售商品不超过 2,100 万元(不含税)。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1、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加预计 2021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以上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文华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于增加预计 2021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
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所需,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按市场原则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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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未导致资金占用,不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将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意《关于增加预计 2021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预
计 2021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监事会认为: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增加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原则,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将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
(二) 定价公允性
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在新增预计的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
的需要,按合同签署的流程及相关规定,签署相关协议。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将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根据《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涉及关联交易的董事应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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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增加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相关部门的批准。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目录
(一)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