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65 证券简称:泰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8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 Harvest Sky Asia
Pacific Limited(以下简称“天盛亚太”)拟以自有资金通过借款方式向其参股公
司 ONE Agriculture AG(以下简称“ONE 公司”)提供 19 万瑞士法郎(按 1 瑞士
法郎兑换 8.8579 元人民币汇率折算约为人民币 1,683,001 元)的财务资助,借款年利率为 1%,借款期限不超过5年,利随本清。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因公司委派员工(该员工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配偶)在该参股公司担任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各股东均按持股比例共同向其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将密切关注 ONE 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持续做好风险管控工作,积极采取措施收回借款。虽然公司已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仍存在一定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1、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6 月 26 日,公司子公司天盛亚太与 Pacific BioTech Company
Limited、Robert Williams、Renato Castagna 签订了《股东协议》,承诺后续向ONE 公司按持股比例共同提供总计 190 万瑞士法郎的借款(以下简称“股东协议”)。
为履行股东协议的相关约定,满足 ONE 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以保障其
业务的正常开展,在不影响天盛亚太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子公司天盛亚太
拟与 ONE 公司的其他股东 Pacific BioTech Company Limited、Robert Williams、
Renato Castagna 与 ONE 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其中,天盛亚太及 Robert
Williams 拟按各自 10%的持股比例分别向 ONE 公司提供 19 万瑞士法郎的借款;
Renato Castagna 拟按 2.50%的持股比例向 ONE 公司提供 4.75 万瑞士法郎的借
款;Pacific BioTech Company Limited 在《借款协议》生效前已向 ONE 公司提
供 50 万瑞士法郎的借款,《借款协议》生效后将按照其持股比例向 ONE 公司提供剩余 97.25 万瑞士法郎的借款。上述借款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5 年,按年利率 1%收取利息。该笔借款未提供担保。
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将全部用于 ONE 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利于支持公司
子公司的参股公司的稳定发展,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公司委派的员工在该参股公司担任董事,且该员工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田晓宏先生的配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3、审议程序
2025年 12月 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田晓宏先生回避表决。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ONE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ONE Agriculture AG
成立日期:2024年 9 月3日
注册地点:Baarerstrasse 38, 6300 Zug,瑞士
注册资本:10万瑞士法郎
股权结构:
法定代表人:ONE 公司的法定代表权由董事会集体行使,具体对外签署文件需由决议中指定的四人(三位董事及一位授权签署人)中任意两人共同完成。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Pacific BioTech Company Limited, Yeung Sau Han
主营业务:专注于化学和生物保护产品、种子技术、植物生物技术及相关应用,从事上述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
2、被资助对象的主要财务指标
因 ONE 公司成立时间较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
3、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委派的员工在该参股公司担任董事,且该员工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田晓宏先生的配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ONE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1)Pacific BioTech Company Limited
成立日期:2023年 2月 15日
注册地点:香港
注册资本:1 港元
主营业务:贸易投资控股
(2)Robert Williams,国籍:英国,护照号码:560****07
(3)Renato Castagna,国籍:意大利,护照号码:YB3****01
Pacific BioTech Company Limited 、 Robert Williams 、 Renato
Castagn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公司及子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未对 ONE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况。
6、ONE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拟由公司子公司天盛亚太与 ONE 公司及其他出借方共同签署借款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合同各方
出借方:Pacific BioTech Company Limited
Harvest Sky Asia Pacific Limited
Robert Williams
Renato Castagna
借款方:ONE公司
2、资助方式:借款-自有资金
3、借款金额:根据《借款协议》,天盛亚太及 Robert Williams 按各自
10%的持股比例分别向 ONE 公司提供 19 万瑞士法郎的借款;Renato Castagna
按 2.50%的持股比例向 ONE 公司提供 4.75 万瑞士法郎的借款;Pacific BioTech
Company Limited 在《借款协议》生效前已向 ONE 公司提供 50 万瑞士法郎的
借款,《借款协议》生效后将按照其持股比例向 ONE 公司提供剩余 97.25 万瑞士法郎的借款。
4、借款期限:不超过5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5、借款利息:年利率 1%,若该利率超过了瑞士联邦税务局规定允许的最
高利率,则自动以该官方最高允许利率为准。
6、借款用途:仅用于 ONE公司日常业务经营。
7、特别约定:
(1)该借款目前为无担保形式。一旦 ONE 公司处置其持有的可质押资产,其承诺将以该等资产为本次股东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与出借方另行签订担保协议;
(2)本次借款期限与股东协议期限保持一致。若股东协议提前终止,本次借款协议自动到期,ONE 公司应立即偿还全部借款本息;
(3)ONE 公司若提前还款,必须根据出借方的持股比例同比例偿还,不得向任何单一出借方进行单独或优先清偿。
8、生效条件:本协议自所有出借方均已正式签署协议且天盛亚太已获得所有必要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子公司天盛亚太仅按 10%的持股比例向 ONE 公司提供借款,其余
90%资金由其他股东 Pacific BioTech Company Limited、Robert Williams 与
Renato Castagna按持股比例提供。
公司已向 ONE 公司委派董事,后期将密切关注 ONE 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
务状况,定期评估其偿债能力。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子公司天盛亚太本次向ONE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ONE公司的经营业务发展及后续资金需求;同时,公司资助金额较小,ONE公司的其他股东也均按持股比例同比例提供借款,风险处于可控范围。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 ONE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旨在满足 ONE 公司的日常
率公平合理,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公司已建立了相应的风险控制体系,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整体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子公司天盛亚太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子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该关联法人发生任何关联交易事项。
八、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 168.3001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06%。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金额及其相关情况。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3、借款协议;
4、股东协议。
特此公告。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