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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净源:关于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24


 证券代码:301372          证券简称:科净源      公告编号:2025-060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内容: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茹敏女士拟向公司提供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支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约定借款金额为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该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为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年化借款利率为 3.00%,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 1 年期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LPR)标准。在借款期限和借款额度内,公司根据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可分批提取借款,并周转使用该额度,无需公司提供相应担保。本次借款不涉及关联担保事项。

  2、关联关系说明:张茹敏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并担任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茹敏女士、葛敬先生回避表决。本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 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本项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本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张茹敏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葛敬先生为夫妻关系,与葛琳曦女士系母女关系,葛敬先生、张茹敏女士为科净源的实际控制人,葛琳曦女士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公告日,张茹敏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4,657,38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9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张茹敏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涉及关联担保。张茹敏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综合考虑公司以往及现有的融资成本,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借款年化利率为 3.00%,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利息按照实际借款金额和借款时间支付。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合理,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内总额累计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

  2、借款次数:借款期限内,可在借款总额度范围内循环借款。

  3、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4、借款利率:年化利率为 3.00%。

  5、借款偿还:公司根据自身经营资金情况,可在规定期限内随时归还借款。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对公
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体现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存在利益侵占或利益输送行为。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交易外,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以上关联人除了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外,未向公司提供借款。

  七、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的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借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利息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出席会议的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该议案。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茹敏女士、葛敬先生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实际控制人张茹敏女士向公司提供借款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该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为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借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本次借款年化利率为 3%,不高于本次董事会审议时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董事会通过,且相关关联方已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年化借款利率不高于本次核查意见出具时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借款合同;

  4、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