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3 证券简称:盛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密封(绝缘)制品制造系统改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慧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并对上述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2,870,000 股,发行价格为 41.52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4,362,400.00 元,扣除相关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94,193,291.4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0,169,108.52 元,募集资金已
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出具“众环验字[2022]1710008 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使用情况
根据《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入金额
1 密封(绝缘)制品制造系统改扩建项目 10,808.82 10,808.82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784.44 5,784.44
3 智慧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2,085.02 2,085.02
合计 18,678.28 18,678.28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实施方式、延长实施期限并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的议案》,同意变更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实施方式、延长实施期限并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及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拟使用募 截至 2025 年 11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集资金投入金额 月 30 日已投入募
集资金
1 密封(绝缘)制品制造系统 22,516.00 22,516.00 14,265.76
改扩建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302.00 8,302.00 1,213.92
3 智慧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1,085.02 1,085.02 788.91
合计 31,903.02 31,903.02 16,268.60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基本情况
为保障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权益,结合募投项目“密封(绝缘)制品制造系统改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慧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及市场需求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拟将“密封(绝缘)制品制造系统改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慧
管理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5 年 12 月延期至 2027 年 12
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
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客户需求等外部因素发生变化,为保障股东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募投项目整体质量,公司控
制了投资节奏,放缓了前期建设计划中的设备购置及安装、场地装修等投入进度,因此,前述募投项目预计无法在原定日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基于目前项目建设实际进度及市场需求情况,同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经审慎研究,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延长募投项目“密封(绝缘)制品制造系统改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慧管理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至 2027 年 12 月。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本次变更前达到预定可使 本次变更后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用状态日期
密封(绝缘)制品制造系统改扩 2025 年 12 月 2027 年 12 月
建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5 年 12 月 2027 年 12 月
智慧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2025 年 12 月 2027 年 12 月
四、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6.3.4 条的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 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公司现有研发中心场地有限,随着技术中心功能的不断拓展,研发用地使用面积日趋不足,且改造较为困难。部分大型研发设备无法安置,部分研发项目仍需要借助外部场地进行,降低了项目研发效率。建设自有研发中心,能够根据研发需求合理规划场地,配备先进的研发设备和设施,为研发团队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有效提升研发效率,加快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进程。
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实现总部办公、研发中心、形象展示的一体化升级,不仅能解决研发与办公空间不足的需求,更能有效整合公司现有人力资源、研发资源和产业链资源,优化组织架构和管理流程,降低运营成本;同时,依托自有场地的稳定性和硬件优势,可吸引一流研发人才和技术专家加入,提升研发团队整
体实力,加速自主知识产权布局,为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硬件基础和组织保障。
公司作为橡胶高分子材料制品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已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基础,现有的技术团队和研发资源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支撑,同时,公司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为新技术引进和开发提供了广阔的平台。
(二)项目预计收益
项目完成后,公司将具备更强的研发能力,可支持新技术的产业化应用,从而提升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项目本身不直接创造经济收益,但其技术成果转化有望显著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三)重新论证结论
公司认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和技术升级需求,具有持续实施该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因此,公司决定延长项目实施期限,确保项目质量与成效最大化。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市场需求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未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密封(绝缘)制品制造系统改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慧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密封(绝缘)制品制造系统改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智慧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和公司长远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议案。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系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