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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纳智能: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7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回购价格
          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且 2023 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及该等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结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 2022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对回购价格、回购数量进行调整。公司财务顾问(指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同)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已获得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 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

  (二)2022 年 3 月 29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
托投票权报告书》,独立董事田雅雄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定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议案 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2 年 3 月 29 日至 4 月 8 日,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9 日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2 年 4 月 15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五)2022 年 4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 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七)2022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八)2022 年 6 月 20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公司完成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
期为 2022 年 6 月 22 日。

    (九)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决定取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 17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十)2023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一)2023 年 6 月 13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5),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并同意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十二)2023 年 6 月 19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3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92,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925%。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6 月 26
日。

  (十三)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
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

  (一)本次回购注销原因

  1、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以 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 44.00%。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 431,577,441.19 元,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较 2021 年
度减少 18.51%,未达到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条件,2022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所有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无法解除限售,均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拟将首次授予中除前述离职人员外余下 22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中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价格

  公司已于 2022 年 6 月完成授予登记,授予价格为 19.30 元/股。由于公司在
上述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至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期间实施了 2022 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74,390,000
股为基数,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 8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根据《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回购数量进行调整。

  本次回购离职员工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Q=10,000×(1+0.8)×0.6=10,800 股;除前述离职员工外本次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未成就而回购限制性股票
 数量 Q=720,000×(1+0.8)×0.3=388,800 股。本次合计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399,600 股。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P=(19.30-0.8)÷(1+0.8)=10.28 元/股(按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计算)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
 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人民币 1.5 元(含税)。鉴于公司预计先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再进
 行本次回购注销,若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 完毕,则本次回购注销的回购价格将按照如下方式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P=10.28-0.15=10.13 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若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毕,则本次
 回购注销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10.13 元/股,回购数量为 399,600 股,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预计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 4,047,060 元(注:因回购价格系四舍五入后的价格,故预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 额低于根据前述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计算所得的回购资金总额),加上中国人民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至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登记前, 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 项,董事会将按照《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约定对上 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价格及资金总额进行调整。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减-        股份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    97,718,400  72.98%        -399,600      97,318,800    72.90%
通股

高管锁定股            7,938,000  5.93%              0      7,938,000    5.95%

股权激励限售股        788,400    0.59%        -399,600        388,800    0.30%

首发前限售股        88,992,000  66.46%              0      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