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仕净科技: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1


证券代码:301030      证券简称:仕净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经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虽已对协议各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合同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合同的签订体现了公司在光伏新能源领域的市场地位及工艺配套一体化产品的竞争力,合同的顺利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公司大型项目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长远发展。若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体情况将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确认。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1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重大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近日,公司及联合体成员(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徽华仁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与发包人安徽省宁国众益新型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就安徽省宁国市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签署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手方介绍

    发包人安徽省宁国众益新型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注册名称:安徽省宁国众益新型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10,000.00 万人民币

    4、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创业空间服务;住房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5、注册地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染坊路投资服务中心一楼

    6、实际控制人:安徽省宁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8、除本项目外,最近36个月内未与交易对手方产生类似其他交易。

    9、履约能力分析:安徽省宁国众益新型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信良好,履约能力强。

    二、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及联合体分工

    (一)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

    1、成员一: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天华

    注册资本:205,0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
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测绘服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专用设备修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二道88号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一家国有控股企业,经营情况良好,资金充足,资信良好,履约能力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成员二:上海电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人茂

    注册资本:4,0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监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肖南路450弄58号2号楼2层V区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上海电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信良好,履约能力强。

    3、成员三:安徽华仁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仇寅生

    注册资本:6,8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建设工程施工;公路管理与养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加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注册地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宜黄路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安徽华仁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信良好,履约能力强。

    (二)联合体分工情况

    1、公司负责生产设备采购及安装、与生产设备安装相关的机、电安装。
    2、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建筑施工工程。

    3、上海电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勘察设计工作。


    4、安徽华仁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市政道路、绿化及部分与市政相关的室外附属工程。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EPC工程

    2、项目地点:安徽省宁国市兴盛路

    3、项目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 622 亩,是一家省级新能源太阳能(光
伏)智能制造产业园,拟建总建筑面积约为 304270.38 ㎡的厂房。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电池厂房、动力站、仓库、废水处理站、CDS 间、硅烷站、氨气站、空分站、氢气站预留、磷烷站预留、固废站等建构筑物和道路绿化建设以及相关机电设备及安装等设施工程。(最终以建设单位实际需求为准)。

    4、工程承包范围: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电池厂房、动力站、仓库、废水处理站、CDS 间、硅烷站、氨气站、空分站、氢气站预留、磷烷站预留、固废站等建构筑物和道路绿化建设以及相关机电设备及安装等设施工程。(最终以建设单位实际需求为准)。

    5、交易价格:195,749.00 万人民币(含税)

    (1)设计费(含税):人民币(大写)捌佰陆拾玖万元整(¥ 8,690,000.00
元);

    (2)安装工程(机电设备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壹拾亿零伍仟贰佰柒拾柒万捌仟叁佰元整(¥1,052,778,300.00 元);

    (3)建筑工程(施工费)(含税):人民币(大写)捌亿玖仟陆佰零贰万壹仟柒佰元整(¥896,021,700.00 元);

    6、工期计划:2023 年 03 月 21 日计划开始工作;2023 年 05 月 20 日计划开
始现场施工;2023 年 11 月 15 日计划竣工。

    7、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8、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
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承包人施工时因人为原因损坏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发生的赔偿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9、违约责任:

    (1)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件中另行约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件中另行约定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0、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招标人验收;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质量等级合格。

    11、生效条件:经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该合同的签订体现了公司在光伏新能源领域的市场地位及工艺配套一体化产品的竞争力,合同的顺利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公司大型项目市场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积极影响,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合同虽已对协议各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合同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

    五、审议程序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已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
    六、备查文件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