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绿生物: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70 证券简称:华绿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4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 年 3 月 23 日
2、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不足部分向
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3、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700,000 股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1.44 元/股
5、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或“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6 年 3 月 23 日,以 11.44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1 名激励对象
授予 47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6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不
足部分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三)授予价格:11.44 元/股。
(四)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7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2,260.91 万股的 3.83%。
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五)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
任职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部分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
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予的权益 占授予权益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国籍 职务 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公告日公司股
本总额的比例
冯占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15.00 3.19% 0.12%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钱韬 财务总监 15.00 3.19% 0.12%
江剑锋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15.00 3.19% 0.12%
夏伟伟 中国 董事、采购总监 12.00 2.55% 0.10%
小计 57.00 12.13% 0.46%
部分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对公司
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27 人) 413.00 87.87% 3.37%
合计 470.00 100.00% 3.83%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
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
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六)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
1、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日将根据最新规定相应调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5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5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在满足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未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以后年度。
(七)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 条规定的不得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6-2027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归属条件。
归属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6 年 以 2025 年公司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
增长率不低于 10%;
第二个归属期 2027 年 以 2025 年公司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2027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
增长率不低于 20%。
注:
1、以上“营业收入”指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下
同);
2、以上“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准
(下同);
3、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
诺(下同)。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
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等级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优秀、良好、合格、
不合格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
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评等级结果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100% 6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
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
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