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3 证券简称:震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5-128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
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共收到 1 份监管函,已完成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说明
2022 年 5 月 24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向公司出具了《关于
对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2〕第 83 号),指出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将 503.86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招聘管理费用及员工福利,存在将募集资金用于非募投项目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0 年修订)》第 6.3.5 条的规
定。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述款项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对此,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要求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整改情况说明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募集资金使用不合规的情况,上述事项发生后,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过程进行了全面自查,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修订后的《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后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公司规范运作,上述问题未再发生。
经自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