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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辰股份: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6


证券代码:300933        证券简称:中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债券代码:123147        债券简称:中辰转债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名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的履行存在一定的周期,但鉴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可能会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因此存在一定履约风险和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合同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和市场开拓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合同签署情况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3 月 8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南方电网公司 2022 年配网材料第二批框架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近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货物框架采购合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359,349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甘霖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 73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供电业务;电气安装服务;水力发电;建设工程设计;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通用航空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生物质能资源数据库信息系统平台;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电气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仪器仪表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683,762.751421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廖建平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57 号

    经营范围: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广东电网,经营相关的输配电业务;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相关的跨区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从事电力购销业务,负责电力交易和调度;电力设备、电力器材的销售、调试、检测及试验;从事与电网经营和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监督、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电力教育和业务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104,289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晔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滨河路 17号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从事电力生产、供应、电力基本建设、电力工业的勘测设计、施工(仅限管理使用)、修造管理服务、试验研究、教育培训、与其他产业的横向联合及多种经营活动服务;出口本企业自产的铁合金、硅铁、(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 16 种出口商品除外);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 14 种进口商品除外)、发电厂、输变电工程的国产主机及主要辅机主要装置性材料的监造。电力器材。)

    (二)交易对方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签订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对方最近三年与公司发生的交易情况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公司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的销售总额分别为 5,986.71 万元、10,313.49 万元、16,587.34 万元,占各年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87%、5.02%、6.56%。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大型央企,信誉优良,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货物框架采购合同(框架协议)(南方电网公司 2022 年配网材料第
二批框架招标项目框架招标)(10kV 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防蚁阻燃型))

    1、合同签订地点:云南

    2、买方: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3、合同标的:10kV 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防蚁阻燃型)


    4.1 供应量:卖方根据本协议所供应设备的预估需求量 184,140,867.10 元,
实际供应量的上限不得超过该协议供应量的 150%(按招标文件规定),实际供应量的下限不得低于该协议供应量的 80%(按招标文件规定)。实际供应量的最终数值以相关《框架采购合同(订单合同)》约定供应量的累计值为准。因本标的发生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造成供应量发生变化,招标文件有约定的,按招标文件执行。

    4.2 本框架协议的有效期为自本协议生效日起至 2023-10-31 止。

    有效期届满时,卖方实际供应量符合《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框架协议自动终止。否则,按以下原则变更有效期:

    (1)有效期届满时,卖方实际供应量未达到《合同协议书》规定的下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2 项约定执行:①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卖方实际供应量达到该下限之时,框架协议至此自动终止。②有效期延长 1 年,在延长期内卖方实际供应量达到该下限之时,框架协议至此自动终止;延长期届满仍未达到该下限的,框架协议自动终止。

    (2)有效期未满时,卖方实际供应量达到《合同协议书》规定的上限的,框架协议自动提前终止。

    4.3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按具体项目《框架采购合同(订单合同)》的要求确
定。

    5、合同价格与支付

    5.1 合同单价详见《供货一览表》,合同总价由《框架采购合同(订单合
同)》确定。

    5.2 各订单合同的合同价款分预付款、入卖方成品库款、交货款和结清款四
次支付。每个订单合同的支付比例由具体《框架采购合同(订单合同)》确定。

    6、卖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补缺陷。

    7、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二)货物框架采购合同(框架协议)(南方电网公司 2022 年配网材料第
二批框架招标项目框架招标)(低压电线)

    1、合同签订地点:广州


    2、买方: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3、合同标的:低压电线

    4、合同范围:

    4.1 供应量:卖方根据本协议所供应设备的预估需求量 36,641,484.06 元,
实际供应量的上限不得超过该协议供应量的 150%(按招标文件规定),实际供应量的下限不得低于该协议供应量的 80%(按招标文件规定)。实际供应量的最终数值以相关《框架采购合同(订单合同)》约定供应量的累计值为准。因本标的发生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造成供应量发生变化,招标文件有约定的,按招标文件执行。

    4.2 本框架协议的有效期为自本协议生效日起至 2023-10-31 止。

    有效期届满时,卖方实际供应量符合《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框架协议自动终止。否则,按以下原则变更有效期:

    (1)有效期届满时,卖方实际供应量未达到《合同协议书》规定的下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项约定执行:①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卖方实际供应量达到该下限之时,框架协议至此自动终止。②有效期延长 1 年,在延长期内卖方实际供应量达到该下限之时,框架协议至此自动终止;延长期届满仍未达到该下限的,框架协议自动终止。

    (2)有效期未满时,卖方实际供应量达到《合同协议书》规定的上限的,框架协议自动提前终止。

    4.3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按具体项目《框架采购合同(订单合同)》的要求确
定。

    5、合同价格与支付

    5.1 合同单价详见《供货一览表》,合同总价由《框架采购合同(订单合
同)》确定。

    5.2 各订单合同的合同价款分预付款、入卖方成品库款、交货款和结清款四
次支付。每个订单合同的支付比例由具体《框架采购合同(订单合同)》确定。

    6、卖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补缺陷。

    7、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三)货物框架采购合同(框架协议)(南方电网公司 2022 年配网材料第
二批框架招标项目框架招标)(绝缘架空导线)

    1、合同签订地点:贵州

    2、买方: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3、合同标的:绝缘架空导线

    4、合同范围:

    4.1 供应量:卖方根据本协议所供应设备的预估需求量 66,995,684.17 元
(大写:人民币陆仟陆佰玖拾玖万伍仟陆佰捌拾肆元壹角柒分元),实际供应量的上限不得超过该协议供应量的 150%(按招标文件规定),实际供应量的下限不得低于该协议供应量的 80%(按招标文件规定)。实际供应量的最终数值以相关《框架采购合同(订单合同)》约定供应量的累计值为准。因本标的发生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造成供应量发生变化,招标文件有约定的,按招标文件执行。

    4.2 本框架协议的有效期为自本协议生效日起至 2023-10-31止。

    有效期届满时,卖方实际供应量符合《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框架协议自动终止。否则,按以下原则变更有效期:

    (1)有效期届满时:

    A.卖方分配金额达到中标预估金额 80%的,终止框架协议。

    B.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承诺采购量下限的,应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C.延长期内,卖方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2)有效期未满时:

    A.分配金额达到中标预估金额 150%的;终止该品类本轮框架协议。

    B.卖方分配金额达到中标预估金额 150%时,立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
议。

    C.卖方分配金额未达到中标预估金额 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
供应商的剩余中标预估金额(剩余中标预估金额=中标预估金额-分配金额,下同)按照本标的其他中标人的中标比例分配给其他中标人。


    D.卖方分配金额达到中标预估金额 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
应商的剩余中标预估金额不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