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新材: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4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经营范围的情况
为契合公司经营战略规划和实际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原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6号)的相关规定及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对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的要求,拟对公司经营范围内容进行规范化表述。本次变更不涉及公司主营业务重大调整,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拟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修订条款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1 围:信息记录材料、油品添加剂材料、 围: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
聚烯烃抗氧剂、重烷基苯磺酸(不含易 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燃易爆有毒及化学危险品)生产、销售; 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
对外贸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三、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本次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同时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相关的备案登记手续等具体事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指定办理人员在办理相关审批、备案登记手续过程中,可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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